湖南出台新政力促民间投资 明确持股比例与领域拓展双轮驱动

当前,民间投资对稳增长、促就业、增活力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湖南省此次出台的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措施,正是深入贯彻国务院涉及的精神基础上,针对本省实际情况作出的重要部署,旨在更提振民间投资信心,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 从审批机制看,湖南省着力打破民间资本进入的制度障碍。在农业水利、能源、交通运输、原材料、高新技术等战略性产业领域,省级层面将强化民间资本参与论证,要求项目方在可行性研究中专项说明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更为重要的是,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市场化程度高的项目更是不设上限。这个举措打破了过去民间资本参与比例受限的局面,为民营企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参与空间。同时,省级层面简化了民间资本持股核算程序,支持民间资本持股部分不纳入资金来源评估论证范围,进一步降低了民营企业的参与成本和行政负担。 在投资领域拓展上,湖南省瞄准新兴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民间资本开辟新的增长空间。低空经济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省级层面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通用机场建设、无人机及垂直起降飞行器运营等环节。北斗产业方面,通过加大金芙蓉基金支持力度,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北斗规模应用场景建设。这些举措既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也为民营企业提供了参与高端产业的机会。 科研创新领域的开放也是此次措施的亮点。省级层面推动民营企业加快建设高水平中试平台和概念验证中心,支持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民营企业开放。这一举措有助于降低民营企业创新成本,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同时,鼓励民营企业购买的科研设施加入省共享平台,可参照享受财政奖补政策,形成了科研资源共享的良性循环。 存量资产盘活上,湖南省为民间资本参与国有存量资产盘活提供了政策支持。民间资本可按规定享受土地、财政、金融、价格等支持政策。对产权清晰但前期工作手续不齐全的项目,由有关部门协助补办手续,消除了民营企业参与的后顾之忧。建立民间投资基础设施REITs项目储备库,对通过国家审核的项目给予200万元前期工作费用补助,这为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创造了新的融资渠道。 这些措施的出台,反映了湖南省深化市场化改革、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坚定决心。通过优化审批流程、放宽准入限制、完善政策支持,湖南省正在构建"市场能进入、运营可持续、投资可获益、政策有支撑"的制度保障体系。这不仅有利于吸引更多民间资本投入,也有助于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促进民间投资,关键在于用制度稳定预期、用机制提升效率、用改革拓展空间;湖南此次举措既着眼“当下稳投资”,也指向“长远优环境”,反映了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政策取向。随着各项措施在项目端、资金端、资产端、产业端形成合力,民间资本有望在更广阔舞台上“敢投、能投、愿投、会投”,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