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的杨翃律师。今天和大家聊聊短视频带货,别小看这个领域,里面藏了不少知识产权的坑呢。 随着直播和短视频营销的兴起,“视频带货”已经成了企业引流赚钱的重要渠道。但是,很多商家为了省钱,直接把别人拍的视频给剪辑、搬运过来用,这种行为特别容易触犯著作权法。根据法律规定,只要视频有独创性,就属于视听作品,原作者对它的传播权有绝对的控制。 把别人的视频发到电商平台或社交媒体上去卖东西,这属于“提供行为”,直接就侵犯了原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是在带货直播里还随便播放别人的背景音乐,那就是对音乐著作权的侵害了。 除了著作权问题,模仿、抄袭别人的创意和脚本也可能触犯反不正当竞争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说,短视频的整体风格、文案脚本这些都能算是受保护的商业标识。一旦被认定是不正当竞争,侵权方不光要赔钱,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我想说的是,短视频带货可不是法外之地。杨翃律师提醒大家,在利用短视频做推广前,企业得建立一套完善的审核机制,保证用的素材都有合法授权。哪怕是模仿别人的创意,也得慎重行事,别想着“打擦边球”。 只有尊重原创、合规经营,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走得稳、走得远。希望大家都能把这个道理给记在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