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直播视频引发的舆论风波,再次把网络商业诋毁推向聚焦。2025年3月,网络主播柴某在直播中谈及玉石行业,将矛头指向河南许昌知名商超胖东来,宣称其玉石产品"质劣价高""利润百倍"。视频随后在网络平台广泛传播,企业声誉与消费者信任面临冲击。 问题的症结在于,部分网络账号以"揭露""打假"之名,实则虚构、夸大、剪辑拼接,借助算法推荐扩散不实信息,以此吸粉引流、变现牟利。这类行为不仅损害企业合法权益,还易诱导公众误认,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公平竞争。 从深层看,网络传播特点是低门槛、高速度、强放大,一些主体对言论边界与法律后果缺乏敬畏。同时,流量导向下"情绪化叙事"更易获得关注,事实核验被弱化。商业声誉一旦受损,往往面临"修复成本高、恢复周期长"的困境,即便企业后续澄清或司法胜诉,也可能持续受影响。因此,如何在事后追责之外实现"及时止损",成为网络侵权治理的关键课题。 胖东来及其负责人于东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初步核查、审慎研判后,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要求柴某立即删除侵权视频,禁止其继续发布诋毁内容。这是河南法院在网络侵权领域发出的首份"禁言令",旨在及时切断传播链条,防止"官司赢了、市场输了"的局面。 法院以证据为核心推进事实查明,调取书证物证并走访专业机构核实。许昌市市场监管部门检查结果显示,涉案玉石进货手续齐全,平均毛利率不超过20%。法院认定柴某发布的视频属于恶意歪曲与虚假编造,累计播放量超700万次,造成企业多年积累的公众信任受损。最终判令其停止侵权、删除视频,在对应的平台公开道歉,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60万元。 审判人员指出,合法经营应受尊重,正当批评应被包容,但恶意诋毁必须依法惩处。 该案表达出多重治理信号: 其一,为受侵害企业提供更具时效性的司法救济。相较于单纯的事后赔偿,行为保全能在关键窗口期迅速阻断扩散,减少不可逆的商誉损失。 其二,明确网络空间"批评与诋毁"的边界。监督市场、提示风险是合理需求,但应建立在事实基础与审慎表达之上,不能以"评论""爆料"包装虚构信息。 其三,强化平台协同治理。禁言令的落地离不开平台的响应与处置,这提示平台需更完善对涉商谣言、恶意营销、反复侵权账号的识别机制,形成"事前提示、事中拦截、事后追责"的闭环。 随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网络侵权治理将更强调"快、准、严":在传播链条早期及时介入,在事实查明上强化证据规则与专业核验,在责任承担上提高违法成本、形成震慑。企业也需建立更完善的舆情应对与证据留存机制,提升快速取证与合规维权能力。更重要的是,公众与内容生产者应共同维护理性表达的秩序,在监督与批评中坚持事实底线,让市场评价回归真实、让竞争环境更加清朗。
这起案件的判决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它表明司法机构已准备好用法律手段对抗恶意诋毁,保护企业商誉和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全社会的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虚假信息的传播者必将为其行为付出代价。只有当每个网络参与者都认识到诚实守法的重要性,才能营造清朗、健康的网络生态,为企业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增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