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丹东凤城市某老旧小区,42户居民近日收到一笔特殊退款——被违规多收的住宅维修基金。
这一看似普通的维权事件,成为辽宁省整治基层"微腐败"的标志性案例。
当地纪委监委不仅查处相关责任人,更以此为契机开展物业领域专项治理,推动全省23起同类案件立案调查,让长期存在的"糊涂账"变成"明白账"。
类似案例在辽宁并非孤例。
2023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基层腐败案件数量同比上升34%,其中涉及民生领域案件占比达62%。
在盘锦市,一个长期向货车司机收取"保道费"的涉警犯罪团伙被连根拔起,66名公职人员受到处理;沿海地区则针对渔船倾覆事故暴露的监管漏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
分析显示,基层"微腐败"呈现三个新特征:一是腐败手段从直接贪污向"雁过拔毛"式摊派转变;二是腐败领域向惠民补贴、集体"三资"等民生资金密集区集中;三是违纪主体呈现基层站所与村居干部勾结的"链条化"趋势。
对此,辽宁省建立"三级联动"监督机制: 1. 省级层面组建12个专项督导组,对100个县区实现多轮次全覆盖检查; 2. 市级纪委监委推行"一案双查",既查当事人又倒查监管责任; 3. 县级以下实施"提级监督",对229个乡镇重点问题线索直接查办。
在住建领域,推动全省物业企业信息公示率达98%;农业农村系统清退违规发放补贴资金1.2亿元;教育部门查处乱收费问题涉及金额3700余万元。
通过"惩治—整改—规范"闭环管理,群众满意度调查显示,基层干部作风问题投诉量同比下降41%。
群众身边无小事,民生利益大于天。
辽宁省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实践表明,只有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才能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展望未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持续深化整治工作,以更加有力的举措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有更多获得感,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