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月自然灾害呈现四大特征 专家提醒防范次生灾害风险

进入冬春季节,我国自然灾害风险呈现多点分布、类型交织的特点。1月份灾害以低温雨雪冰冻、地震为主,同时伴随风雹、地质灾害零星发生,局地旱情开始显现,森林火灾整体可控。初步统计显示,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全国37.11万人次受灾,死亡1人,紧急转移安置0.57万人次,房屋及农作物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2.99亿元。总体看,灾害强度不均、区域差异明显,对交通、电力、农业等关键领域形成阶段性压力。 一是冷空气频繁叠加复杂相态,推高中东部雨雪冰冻风险。1月份共有4次冷空气过程影响我国,较常年同期偏多。特别是1月17日至21日,中东部遭遇入冬以来最强雨雪冰冻过程,影响范围广、降温幅度大,雨雪冻雨快速转换,给防范应对带来更高不确定性。湖南、贵州等地冻雨对道路通行、电力设施、农业生产造成较大影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导致湖南、贵州等10省(区、市)19万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16.3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11亿元。另外,北方河流封冻进程处于季节性演进阶段,截至1月底黄河干流封河长度714.4千米,内蒙古河段进入稳定封河期;黑龙江省主要江河全线封冻,凌情总体平稳。低温背景下仍需把握"封河—稳冰—开河"关键时段的风险窗口。 二是地震活动总体平稳但局地损失突出。1月份大陆地区发生4.0级以上地震7次,其中5.0级以上3次。云南昭通巧家发生5.1级地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8亿元;甘肃甘南迭部发生5.5级地震,灾害损失仍在统计。地震灾害共造成云南、甘肃、四川、内蒙古4省(自治区)16.95万人受灾,1300余人需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分析认为,冬季山区建筑老旧、夜间低温、交通受限等因素,易放大震后安置和救援难度,应在持续补齐基层应急能力短板。 三是西南西北风雹与地质灾害零星发生,华南降水显著偏少带来旱情苗头。1月份风雹灾害影响广西、云南、青海等9省(自治区),造成7700余人受灾,房屋、农作物受损,直接经济损失近280万元。地质灾害涉及陕西、贵州等5省(自治区),近200人受灾,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0余万元。其中陕西延安洛川滑坡导致人员伤亡,警示冬季冻融、降雪后增湿及地形地貌叠加的隐蔽性风险不容忽视。全国平均降水量6.2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57%,为历史第六少。华南东部和南部降水偏少尤为明显,部分地区偏少超过八成,福建等地旱情露头。干旱灾害已造成2400余人受灾、农作物受灾200余公顷,提示冬春连旱的可能性需要提前研判,统筹水资源调度与农业抗旱准备。 四是森林草原火灾总体平稳,但需守住冬春防火底线。1月份全国发生森林火灾14起,主要分布在广东、西藏等地,未造成人员伤亡;草原火灾未发生。随着气温回升、风力增大和部分地区降水偏少,叠加春耕生产、祭祀用火等因素,火险等级可能阶段性抬升,必须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和早期处置能力,防止小火酿成大灾。 从影响看,1月份灾害对民生领域的冲击集中体现在交通保畅、电力保供、农业生产和基层应急保障诸上。雨雪冰冻容易造成道路结冰、设施覆冰和农作物冻害;地震在山区可能引发次生地质灾害并增加安置保障压力;降水偏少则可能影响春播用水与林火风险。对此,专家建议各地针对冬春季风险特征,突出问题导向的链条治理:一要强化监测预警与信息发布,提升对冻雨、强降雪、地震及滑坡等灾害的临灾预报能力;二要抓好交通、电力、通信等生命线工程的风险排查与加固,完善应急抢修力量和物资前置;三要将防灾减灾与民生保障同步推进,对受灾群众救助、供暖供电、道路清障等实行清单化管理;四要加强山地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和群测群防,严格落实转移避险;五要统筹抗旱与防火,做好蓄水保水、农业技术指导和火源管控。 展望下一阶段,冬春交替期间冷空气仍可能活跃,雨雪冰冻过程具有突发性和区域集中性;部分地区降水偏少若持续,旱情发展与森林火险或相互叠加;地震风险则需坚持底线思维、常态准备。各地应在总结本轮应对经验基础上,更完善跨部门会商联动机制,提升基层快速响应和综合保障能力,推动防灾减灾救灾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综合治理转变。

1月份自然灾害形势反映出我国气候变化的复杂性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长期性;中东部地区的强雨雪冰冻过程、西南地区的地震活动以及华南地区初现的旱情,都要求防灾减灾部门保持高度警觉——深入完善预警预报机制——加强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同时,要深化灾害风险评估,优化防灾减灾资源配置,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