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际税收治理体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自OECD发布《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立法模板》以来,包括韩国、以色列、日本在内的50多个税收管辖区已率先实施收入纳入规则(IIR)和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等机制。涉及的测算显示,仅补足税预计每年可新增超过1500亿美元税收,瑞士等国也已将其纳入财政增收安排。改革在推动跨国企业税负更趋规范的同时,也带来潜在的法律冲突风险。以Carin v. India案等国际仲裁为例,当东道国税收政策触及投资协定中的“公平与公正待遇”条款时,可能引发投资者索赔。尤其是补足税规则、税收优惠调整和新税种三类措施,直接影响跨国企业既有税务架构。韩国成为首个因此修法的国家,其2022年《国际税收调整法》修订即引发外资企业较大反响。 深层矛盾在于税收主权与投资保护之间的制度摩擦。专家指出,全球最低税要求各国在一定程度上收敛税收自主权以实现国际协调,但现行投资协定仍普遍将征税权视为国家主权核心。这个张力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更加突出——跨国企业通过“税基侵蚀”获得的利益,与东道国主张的税收权益形成直接冲突。 面对这一难题,中国正在形成“双轨并进”的应对思路。在国内层面,通过完善《企业所得税法》等制度,建立与全球规则衔接的合规框架;在国际层面,依托“一带一路”合作机制,推动税收争议解决程序优化。值得关注的是,中国在自贸协定谈判中探索的“税收例外条款”,为平衡监管权与投资者权益提供了可参考的路径。 展望未来,随着全球最低税在2026年全面实施,国际税收仲裁案件可能明显增加。OECD秘书长马赛厄斯·科曼表示:“这不仅是技术性调整,更是重构国际经济秩序的重要契机。”基于此,兼具原则性与灵活性的中国方案,或将为缓解制度冲突提供重要助力。
全球最低税改革旨在推动国际税收秩序更加公平,但在落地过程中不可避免会触及既有投资规则与利益格局。面对可能加剧的制度摩擦——关键不是回避争议——而是以法治方式把分歧纳入可协商、可解释、可救济的轨道,在维护税收主权的同时提升政策透明度,稳定市场预期。对中国而言,把握全球税收治理变革的窗口期,推动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联合推进,将为高水平开放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