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以色列使馆驳斥投资禁令不实报道 强调中以经贸合作基本面未变

(问题)近日,个别媒体在报道以色列某边境基布兹与中国投资基金之间的投资纠纷时,将具体个案争议与宏观政策相捆绑,进而演绎出“中国禁止对以色列投资”的结论,引发社会关注。

中国驻以色列使馆通过当地媒体渠道作出澄清,明确相关说法不符合事实。

使馆强调,中方并未针对以色列整体经贸合作作出所谓“禁止投资”的政策安排,有关表述属于对风险提示与经济往来关系的误读。

(原因)从背景看,2023年10月7日加沙冲突爆发后,地区安全形势骤然紧张,边境与冲突周边不确定性上升。

中方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对以色列境内旅行风险等级作出上调,旨在对公民安全与企业运营风险进行提示与防范。

这一做法在国际交往中较为常见:当局势变化导致特定区域风险显著增大时,各国通常会对相关区域的人员往来、项目推进与现场作业提出更高要求甚至作出严格限定。

随着局势阶段性缓和,极高风险(红色)区域已大幅缩减,目前主要集中在北部边境和加沙周边少数区域。

将对极少数高风险地区的限制,简单等同为对一国整体“禁止投资”,既忽略了风险提示的对象与边界,也容易造成信息传播失真。

(影响)不实或不准确表述的扩散,可能带来多重负面效应:其一,容易放大市场疑虑,使企业在风险可控区域的正常商业决策被外部噪音干扰;其二,可能误导公众对双边经贸政策的认知,把具体纠纷或局部安全因素上升为“全面限制”,削弱合作信心;其三,若以个案叙事替代事实核查,舆论场容易形成“以讹传讹”的连锁反应,既不利于争议的依法依规解决,也不利于中以务实合作氛围的维护。

需要指出的是,经贸合作本质上建立在规则、合同与市场基础之上,同时也高度依赖可预期的安全与营商环境。

对风险地区的必要警示与管理,并不改变双方开展正常合作的意愿与空间。

(对策)围绕信息澄清与风险管控,使馆的表态释放出清晰信号:一方面,应准确区分旅行风险提示与经贸政策导向。

对极高风险地区人员往来和经济活动的严格限定,是面向特定地理范围的安全管理措施,不应被概念化、泛化为对以色列整体经贸往来的限制。

另一方面,相关各方在处理投资纠纷时,应回到事实与法律框架内,依合同约定和司法、仲裁等机制妥善解决,避免将商业争议政治化、标签化。

与此同时,中方鼓励以色列各界继续同中方开展各类经贸合作,希望社会各界共同维护中以关系大局,为促进中以友好与务实合作贡献力量。

(前景)展望未来,在地区局势仍存在波动的背景下,安全风险提示与跨境经贸合作将呈现“并行”特征:对少数高风险区域的限制可能随形势变化动态调整,但在更大范围内的正常商业往来仍具现实基础与互利需求。

中以在科技创新、农业技术、医疗健康、绿色发展等领域合作潜力较大,关键在于以事实为依据、以规则为准绳,持续提升信息透明度与政策可预期性。

同时,媒体与相关机构应加强核实、审慎表述,避免以偏概全影响市场判断。

只要各方坚持客观理性,推动争议依法解决、推动合作在安全可控前提下稳步推进,中以务实合作仍有望保持韧性并拓展新的增长点。

中国驻以使馆的及时澄清,既是对不实信息的有力纠正,也是对中以关系的有力维护。

在当前中东局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准确传递政策信息、消除误解显得尤为重要。

中国一贯主张在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发展国际关系,对以色列的政策调整正是这一原则的具体体现。

随着双方理解的加深和沟通的畅通,中以经贸合作必将在更加稳定的基础上实现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