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银行行长受贿1.68亿被判死缓

3月18日,贵州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传出“亿元金融虎”成员落网的消息,这是贵州银行腐败窝案中接连曝光的最新一例。法院判定,原行长许安因受贿、贪污和洗钱三项罪名成立,最终被判死缓,同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查明,许安在受贿金额高达1.68亿元的基础上,还额外贪占了835万元。按照判决要求,他的犯罪所得及孳息必须予以追缴并返还被害单位。 早在2025年12月,该行原董事长李志明的案子就已经宣判。虽然他的受贿金额只有4310万元,但由于涉及违法发放贷款3.046亿元并导致重大损失,最终获刑16年6个月。相比之下,许安的涉案金额不仅远超李志明,更是让这个群体的规模再次扩大。最近的宣判信息显示,徐佐、张红力和吴华等人也都因涉贿数额巨大而被判处死缓甚至无期徒刑。 许安和李志明均是由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法院认定,许安的犯罪行为发生在2005年至2023年之间。他通过为企业或个人在贷款审批等事项上提供便利,直接或间接收受财物折合1.68亿元。由于部分财物未能实际取得,这部分被认定为受贿未遂。此外,2021年3月许安利用职务之便安排下属公款抵扣借款的方式侵吞了835万元;2022年3月至7月他还为了掩饰赃款性质安排他人转账支付购房款等费用,这两项分别构成贪污和洗钱罪。 综合全案情况,法院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死缓并没收财产。考虑到他归案后有如实供述、主动交代尚未掌握问题且积极退赃等从轻情节,判决结果体现了依法惩处与从宽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许安出生于1964年,其职业生涯起点是在1980年12月至1983年7月的人行平坝县支行。1983年7月至1986年7月他就读于贵州广播电视大学后回到工行安顺地区中心支行工作。2002年5月他调任安顺市城市信用社担任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2月至2012年9月任安顺市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随着该行合并组建为贵州银行后,他继续担任党委委员、副行长的职务直至2018年1月升任行长。 2024年3月因工作安排变动许安不再担任该行党委副书记,同时他个人申请辞任了执行董事和行长职务等。同年5月22日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称许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2月8日经批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2月21日六盘水市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逮捕决定。 随着许安案的落槌,贵州银行的系列贪腐案件进入了密集宣判阶段。2025年12月4日李志明案一审公开宣判其犯受贿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6个月并处罚金270万元。经审理查明李志明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提供帮助收受财物4310万元;同时还违规审批发放贷款3.046亿元导致重大损失。 二人任职期间存在交叉关系都执掌过该行的核心岗位。目前该行已有多名高管被查包括王向东、李国文和李克勇等人。接替李志明担任党委书记的杨明尚出身农行系统但已接近退休年龄这意味着该行还将面临新一轮的换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