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经常会碰到朋友临时要借房子或者车子,有时候也有人想租个地方做些不太光明正大的生意。要是这些用途涉及卖淫,你可得注意了,提供这种场所可是犯法的。不管是家里的房子、宾馆饭店还是轮船机动车,只要是给别人提供了这种方便,都可能被认定为容留卖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人会被判刑并罚款。要是引诱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那刑罚更重。一旦定罪了,不仅要坐牢,还会留下一辈子的污点,影响自己找工作、贷款甚至孩子的升学参军。情节严重的话比如长期在出租屋里养了五六个人或者明知是未满十四岁的幼女还提供场地,那处罚会更重。法官还会看你提供了多久场地、赚了多少钱、有没有前科等等。如果只是偶尔一次帮朋友没要钱,那可能比多次收场地费的人判得轻些,但这也不代表没事干。你要是觉得帮忙打个电话或者望风没啥事?错了!要是帮助别人容留卖淫也可能被抓起来。如果只是在里面递递水、看看门这种从犯行为会减轻处罚;如果只是帮着开了一次门这种轻微行为也不会定罪但会被罚款或者拘留几天。法律红线碰不得,不管是直接提供地方还是帮别人打辅助都会有后果。与其事后后悔不如一开始就拒绝这些请求,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