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约谈12家平台企业 剑指技术垄断与商家权益保护

(问题)近期,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多部门对12家平台企业开展行政约谈,针对平台经营中侵害商家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等突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此次监管更聚焦平台“看不见的手”——算法工具、流量分配和规则条款等关键环节。重点问题包括:利用技术手段自动或变相“跟价”压价;以代运营协议等方式商家未充分授权情况下调价,或设置不合理结算规则;通过限制曝光、降低搜索排序等方式,对不配合活动或低价要求的商家“限流”;以“切客”等规则处罚商家并叠加流量惩戒;以及活动结束后仍显示补贴、优惠等标识造成误导。对应的做法不仅压缩商家利润空间,也容易诱发恶性低价竞争,损害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原因)从近年平台治理实践看,公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所收敛,但部分问题呈现“更隐蔽、更工具化、更规则化”的趋势:一是技术深度嵌入运营链条,价格监测、动态定价、流量分配等功能可能被用于形成事实上的压价约束,表面以“智能运营”“提升转化”为名,实则削弱商家自主经营空间;二是平台增长仍高度依赖低价,在促活、拉新、成交等指标压力下,部分平台倾向于将降价风险转移给商家,并借助规则解释权与流量控制权形成不对等博弈;三是在竞争加剧背景下,一些平台以“防跳单”“保障体验”等理由设置惩戒条款,但条款边界、处罚依据和申诉机制不透明,容易演变为以罚代管、以管促价,继续加剧行业“内卷”。 (影响)上述行为若不及时纠正,可能带来多重负面效应:对商家而言,长期低于成本的价格压力将影响经营可持续性,并可能波及就业与供应稳定;对消费者而言,短期低价未必转化为长期收益,服务质量下滑、虚假优惠标识、价格不透明等问题会削弱消费信任;对行业而言,若竞争滑向“以补贴和压价换流量”,将挤压创新投入,影响平台经济的长期健康;对监管而言,平台通过“换表述、换入口、换工具”规避约束,会显著抬高治理成本,亟需从个案处置走向系统治理。 (对策)针对上述问题,北京有关部门在约谈中释放明确信号:依法监管与促进发展并重,将保护商家自主经营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作为重点。整改方向包括: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商家以明显不合理低价参与促销,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不当价格干预;代运营、促销协议等条款要授权清晰、规则透明,严禁未经同意擅自改价或以复杂结算规则变相转嫁成本;规范流量分配与处罚机制,明确“切客”等规则适用边界,建立可核验的证据标准和畅通的申诉渠道,避免“处罚+限流”叠加形成过度惩戒;对“补贴”“优惠”等营销标识实行全流程管理,活动起止、适用范围、价格对比依据应清晰可查,防止误导宣传。,监管部门要求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推动平台建立内部合规审查、风险识别与整改闭环,做到规则可解释、执行可追溯、结果可核验。 (前景)业内普遍认为,此次约谈体现“穿透式”治理导向:不止停留在原则提示,而是直指影响价格形成和交易秩序的关键工具与规则结构。下一步成效取决于三上:其一,动态监测与常态化抽查能否跟上平台产品迭代,防止违规功能“改名上线”“迁移入口”;其二,违法成本与震慑力度能否与危害程度相匹配,对屡改屡犯、影响面广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置;其三,能否形成更可持续的协商与共治机制,推动平台规则制定、重大促销、处罚机制诸上充分听取商家意见,提升透明度与可预期性,并通过第三方评估、行业自律等方式强化外部约束。随着平台治理体系优化,商家定价、促销参与、退出与申诉等上的权利边界有望进一步清晰,平台竞争也将从单纯“拼低价”转向“拼服务、拼效率、拼创新”。

平台经济的生命力在于用技术提升效率、用规则守住公平。治理“限流”“改价”等问题——既是对具体乱象的纠偏——也是对数字经济竞争逻辑的再校准。只有让规则更透明、让技术在边界内创新,才能在保护商家合法权益与维护消费者知情选择之间取得平衡,推动平台经济在规范中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与民生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