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网络已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但虚假信息频发,正成为扰乱社会秩序的突出隐患。泰安市公安、文物等部门近期集中公布的五起网络辟谣典型案例,清晰呈现了虚假信息的危害,也提示了治理的现实必要性。 从案例特点看,这些虚假信息具有较强的共性。首先是编造动机趋同,不少违法人员为追热点、博关注、引流变现而刻意炮制谣言。“东平县城火灾”案中,用户寇某某将外省失火视频移花接木,称为本地火灾;在“登顶泰山奖金”案中,陈某娜等人为推广引流,编造虚假活动信息。其次是传播路径相似,均借助短视频平台等社交媒体迅速扩散,并在转发、拼接、再加工中形成二次、三次传播,使谣言呈几何级增长。再次是社会危害明显,虚假信息不仅破坏网络秩序,还会误导公众判断,甚至对正常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在“登顶泰山奖金最高3万”案件中,谣言的危害表现得更为直观。该信息在短视频平台广泛传播后,不仅对泰山景区正常旅游秩序带来潜在冲击,也误导大量网民前往参与所谓“有奖登山”活动。公安机关查明,陈某娜在4月3日至18日期间编造并发布谣言,随后谭某利、刁某杰、孙某茹、曲某芹等人对内容二次修改后继续传播,形成链式扩散。事实表明,虚假信息一旦进入网络传播链条,其速度和覆盖面往往超出预期,必须尽早介入、及时处置。 在“新泰楼德镇热死人”案中,虚假信息同样造成较大影响。村民张某为博取流量,编造“7月5日楼德镇一天热死6人”的不实信息,并冒充医院名义发布。这种行为不仅触碰法律底线,也会消耗公众信任。类似涉医疗、涉公共事件的不实信息,容易引发恐慌情绪,干扰公众正常生活和决策。 针对上述问题,主管部门采取了有针对性的处置措施。一上,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迅速介入,运用技术手段追溯信息源头,查明违法人员身份。另一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对编造、传播谣言的违法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情节较轻的传播者开展批评教育,形成震慑。在“山东农业大学宿舍”案中,学校及时回应,澄清所谓“区别对待”的不实指控,维护了正常办学秩序与声誉。在“汉代墓”案中,文物部门第一时间到场,通过专业鉴定回应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这些案例的处置过程也反映出网络治理的若干新特点。首先是多部门协同,公安、文物、教育等有关部门联动处置;其次是快速响应,在谣言扩散成势前及时介入;再次是分类施策,针对不同情节依法采取不同处理方式,既体现法治要求,也兼顾教育引导。 从更深层次看,虚假信息屡禁不止,折射出网络生态仍存在短板。一些人受流量驱动,为博关注不惜造假,说明网络激励机制仍需完善。同时,公众的信息辨识能力有待提升,不能对未经核实的信息随手转发。平台责任同样关键,应加强内容审核与风险处置,提升对虚假信息的发现和拦截效率。 展望未来,网络治理需要形成政府、平台、社会、个人共同参与的格局。政府部门要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网络平台要完善审核与处置机制,提高识别效率与响应速度;社会组织和媒体要发挥监督与引导作用,推动理性讨论;广大网民要提升信息素养,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信息传播越快,越要对真实负责。对谣言及时澄清、依法处置,既是维护公共秩序,也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守住事实底线,坚持核实原则,共同抵制“流量至上”,才能让网络空间少一些喧嚣与误导,多一些理性与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