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1996年,那个时候有个出生于武冈市的小伙子叫刘泽剑,他替罗某某干活,干得差不多了,结果老板没给他结工钱。原本只答应“过几天给”的400元,10月18日晚在新春商业街再次碰面时,刘泽剑催了半天还是没要到。 这一催就把人给逼急了,俩人吵了起来,刘泽剑随手拿起路边摊上的一把水果刀,朝罗某某肚子上就捅了一刀。罗某某伤势很重,升结肠都破裂了,鉴定出来是重伤二级。事发后不到24小时,这起纠纷就从要钱变成了刑事案件。 检察机关查了这事儿,发现就是因为一句“欠钱”的事闹得不可开交。刘泽剑给罗某某干完活了,但罗某某没给他结清400元工资,只说过几天给。后来刘泽剑在新春商业街碰上罗某某要钱,没要到就吵起来了。 他把路边摊上的一把水果刀拿过来对着罗某某肚子就捅了一下然后跑了。罗某某被送到医院里抢救过来以后伤势被鉴定出来是重伤二级,升结肠破裂还有腹膜后血肿这些伤都是这一刀捅出来的。 案子交到检察院后检察院办这个案子的人给刘泽剑讲了讲法律规定还问了他怎么回事还听了听被害人怎么说的。 证据这方面有好几个地方都能证明他干了坏事:有他是怎么被抓住的经过还有从他身上搜出来的东西;那把捅人的水果刀;还有一个叫彭某某的人在旁边看到了;被害人自己也说了被捅的过程;还有监控录像、照片和法医鉴定的意见。 刘泽剑对自己做的事没啥意见还签了认罪认罚的书愿意老老实实受审。 按照《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次刘泽剑因为是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理再加上他认罪认罚又能再宽大处理一点。 检察院最后在建议判刑的时候会考虑他这人坏不坏危害大不大还有以后会不会改好这些因素来定具体要判多少年。 这就是400块钱带来的大麻烦啊!对于不少人来说这钱也就是几顿饭钱罢了却把这个年轻人给害得不轻。这事儿也提醒我们欠薪维权的路不好走一旦情绪失控成本太高了千万别冲动用暴力解决问题否则一旦触碰到法律底线后悔都来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