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鲁迅文学奖得主石一枫在成都与知名编剧陈岚、制片人高浩文、评论家邱田等业界人士交流,围绕文学作品影视化改编展开讨论。电视剧《借命而生》的创作与改编过程,成为对话中的重点案例。 《借命而生》改编自石一枫同名小说,讲述20世纪90年代初,狱警杜湘东与嫌犯徐文国、姚斌彬命运交织的故事。两名嫌犯在押解途中脱逃,杜湘东由此展开长达二十余年的追捕。石一枫透露,作品灵感来自一项特点是现实指向的法律现象:我国刑法于1997年全面修订,一些曾被视为重罪的行为在新法下量刑发生变化。由此他提出一个问题:如果一个人在80年代犯罪,到2000年才被抓获,法律命运会如何变化?该具有戏剧张力的设定,构成了故事的关键支点。 值得关注的是,《借命而生》并未沿用传统警匪叙事中的正邪对立框架。石一枫表示,作品的特别之处在于“好人追好人”的设定,而不是常见的警匪对抗。这一处理让故事不止停留在追捕情节本身,而是延伸到法律、道德与人性的复杂纠葛。 在文学作品影视化改编的长期争议中,石一枫给出了明确立场。他认为,文学与影视的核心都是“讲故事”,差别主要在表达媒介,而非本质高低。 石一枫更指出,过度强调原著还原度并不成立。他认为,文学作品本就不存在“绝对完美”的定式,影视改编若追求“一模一样”,很容易滑向对文字的照搬和复述,既不符合影视创作规律,也会削弱编剧的专业价值。改编更应是一种创意转化,而非机械搬运。 对于编剧在改编中的发挥空间,石一枫表现出充分信任。他认为最有吸引力的改编,往往是编剧在原著基础上提出更精巧的构思;他也期待改编作品与原著保持有意义的差异,在差异中产生新的发现与乐趣,从而为创作打开空间。 编剧陈岚对这一观点表示认同。她透露,自己进行小说改编时通常不会与原著作者见面,以免创作思路被主观因素牵引;她更倾向于从作品本身出发,结合影视表达进行拓展与重构。作为偏爱文学的创作者,陈岚坦言羡慕小说家更高的创作自由度。相比之下,编剧工作高度依赖协作,需要与导演、美术、音乐等主创共同推进,创作自由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制约。 在创作方法上,石一枫强调,无论文学写作还是影视改编,从零到一的关键在于找到能真正打动创作者自己的“触动点”。他提醒,这一步不宜过早转向“如何打动观众”的计算;如果只为取悦他人而写,往往难以达到效果。只有创作者先被触动,作品才更可能具备感染力与生命力。 这场对话折射出当下文学与影视创作中的一个变化:改编讨论正在从“还原”转向“转化”。随着影视改编项目增多,如何处理原著与改编的关系成为行业共同面对的问题。石一枫与陈岚的讨论,为这一问题提供了更具可操作性的思路。
文学与影视使用不同的表达系统,改编的价值不在复制,而在重构;不在对照,而在创造;以《借命而生》为例,作品关注的不只是追捕的结果,更是时代规则变化中个体命运的回响。要推动文学与影视在尊重与创新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既需要创作者守住内核、敢于取舍,也需要行业机制为专业协作与多样表达留出空间,让更多扎根现实、兼具艺术与思想力度的作品走向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