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一个24岁女子张女士,她上班才9个月的时候就怀孕了,而且还是先兆流产,得去医院保胎。她给公司请假,结果公司把她的婚假和158天的产假全给拒绝了。更离谱的是,从2023年12月开始,公司就直接停了她的工资,还要通知她回来上班,不然就算旷工。这女子没妥协,直接发了被迫离职通知书,把公司告上了劳动仲裁。她要求公司补发给她10.1万元的工资还有赔偿金,一共要16万元。这个公司觉得自己冤枉,说刚上班就老请假,就是想白拿待遇。可法院最后判决是:公司不能以“入职不满一年”为由拒绝给婚假和产假,这是违法的。而且公司拿不出证据说张女士假怀孕。最终判决下来是:公司得给她10.1万元的工资还有经济补偿金。网上对此议论纷纷:有人觉得她占公司便宜;也有人觉得她是合法维权。我认为职场女性怀孕不是错,公司不能随意剥夺这些法定权利。员工要依法维权,企业也要守法经营才是长久之道。声明:内容取材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