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法院调解婚姻财产纠纷案 婚外赠与部分返还引发情感与经济补偿思考

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妥善化解一起婚内财产纠纷案件,引发公众对家庭财产保护、婚姻忠诚义务等问题的关注。案件涉及三方当事人的利益冲突。阿娇与丈夫老王于1993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五名子女。2024年12月,老王突发疾病住院治疗,阿娇在此期间发现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小敏存在不正当交往。阿娇更了解到,老王在小敏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转账、购物等方式赠与小敏,累计转出31万余元夫妻共同财产。因老王治疗费用较高,家庭积蓄已基本耗尽,阿娇为筹措医疗费用联系小敏要求返还有关款项,但小敏仅返还3万元,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一审判决明确了家庭共同财产的保护边界。阿娇起诉请求确认老王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小敏返还剩余受赠财产。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老王作为已婚人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并赠与他人,侵害了配偶的共同财产权,该赠与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据此判决小敏返还28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二审阶段,争议焦点转向小敏的知情与责任承担。小敏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称老王隐瞒已婚事实,欺骗其感情,她并不知晓老王已婚,系在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关系中接受赠与。小敏还提出,赠与款项中包含“520”“1314”等具有特殊含义的金额,属于表达情感的转账;其本人同样受到欺骗,应酌情减轻责任。 司法调解在依法裁判与现实可行之间寻求平衡。二审法院审理中综合考量案件背景:阿娇作为合法配偶,财产权益受侵害,且急需资金用于老王医疗救治;小敏虽存在过错,但如完全按一审判决执行,短期内可能面临较大经济压力。基于此,法院启动调解程序,组织双方充分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小敏同意在限期内返还12万元;如未按期返还,则需返还全部28万余元及利息。该方案在保障阿娇基本权益的同时,也兼顾履行的现实可能性。 该案折射出婚姻家庭财产纠纷的现实复杂性。婚外情等情形引发的财产争议呈现多发态势,案件处理中既要依法保护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的财产权益,也需在具体情形下审慎衡量各方责任与可执行性。同时,这也提示公众:婚姻忠诚不仅是道德要求,也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存续期间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尤其是大额支出或赠与,应建立在配偶知情与同意基础上,否则可能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婚内大额赠与引发的返还纠纷——看似源于情感裂痕——实质是对共同财产权益与家庭责任的重新确认。司法以规则明确边界、以调解推动履行,既回应了权利保护,也兼顾了现实困难。对公众而言,这起案例提示:婚姻中的诚信与共同责任不容忽视,涉及共同财产的重大处分应以尊重与协商为前提;纠纷发生后,依法、理性解决,才能尽量降低损害,让生活回到正常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