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北京3月30日电 (记者 孙满桃)今天最高人民法院搞了个新闻发布会,正好赶上《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十周年,就把4个典型的反家庭暴力案例放出来,让大家看明白怎么认定家庭暴力,还有人身安全保护令到底管不管用。陈宜芳说了,人民法院绝对不会放过那些“知法犯法”的家伙,得让人身安全保护令真的长出牙齿来。她说执行法律文书最重要,这样才能保护受害人不受二次伤害。要是有个人明明收到了保护令,还敢去申请人家里打或者威胁人家,那就是对法律的藐视,必须要惩戒。 我还注意到了一件事,在这四个案例里头,有个叫张某的家伙特别恶劣。他拿到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还不安分,跑到申请人家去打申请人还有亲戚。最后警察来了把他给抓了起来,法院就给了他15天拘留。这事儿算是给各个部门合作起了个好头。陈宜芳还说了,现在已经有地方法院因为这个事儿把人判了拒不执行裁定罪。这就告诉咱们: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不是闹着玩的,必须严格遵守,不然就要吃官司。 那个反家庭暴力法说的第二条里提到了,家庭暴力主要是对身体和精神的侵害。其实精神侵害比身体侵害更隐蔽也更难办。这次最高法特意选了两个精神侵害的案例来告诉大家到底啥叫精神侵害。一个案例是张某天天骂他老婆赵某侮辱她人格,搞得人家精神都不自由了。另一个案例是赵某随便就把老婆王某跟异性聊天或者出去玩的自由给剥夺了。 除了这两种侵害方式外还有一种叫经济控制的暴力形式也挺难认定的。这次公布的第三个案例里提到了刘某这个人是怎么经济控制他老婆陈某的。他老婆有点残疾又没有经济来源,他就不让人家正常看病也不赚钱给她花。最后法院通过审理这个案子把这种“软暴力”给打破了。 陈宜芳最后还提醒大家:家庭里头要是彼此尊重、互相信任才能过得幸福和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