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春运期间是全年客流最集中、消费最旺盛的时段,也是价格违法行为的易发多发期。
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向全市经营者发出价格行为规范提醒,明确要求各相关单位在节日期间严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从监管部门的角度看,春节春运期间价格监管面临多重挑战。
一方面,节日期间客流量激增导致运输、住宿、餐饮等服务需求大幅上升,部分经营者可能借机抬价;另一方面,消费者在出行、购物、旅游等方面的支出增加,容易成为价格欺诈的目标。
同时,低温雨雪等恶劣天气也为某些经营者变相涨价提供了借口。
这些因素叠加,使得春节期间成为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发期。
针对这一现状,监管部门从三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首先是落实主体责任、严格依法经营。
各民生消费领域经营者、交通运输单位、旅游服务企业等要牢固树立依法经营意识,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抵制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这要求经营者不仅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更要将其内化为经营理念,主动规范自身行为。
其次是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严禁价格欺诈。
在民生消费领域,商超、农贸市场、药品企业等要严格标明价格,禁止收取未标明费用,严禁虚假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欺诈行为。
在交通运输领域,车站、客运企业要公示价费政策,严禁拒绝执行优惠政策;出租车企业要执行政府指导价;网约车企业要加强价格自律;停车场要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
在旅游服务领域,景区要公示门票价格,旅馆要如实标明房型价格和服务项目,餐饮企业要杜绝"阴阳菜单"等欺诈行为。
这些具体要求覆盖了春节期间消费者接触最频繁的服务领域,体现了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是坚持整体联动、确保价格稳定。
春运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协同配合。
交通运输企业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维持春运期间运输价格稳定,严禁擅自涨价或变相涨价。
民生消费领域要保障米面油菜肉蛋奶等重要商品供应和价格稳定,严禁捏造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旅游服务企业要合理控制成本,通过提升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率来增强竞争力,而不是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这种系统性的要求表明,维护春节期间的价格秩序需要全社会、全行业的共同努力。
从更深层的意义看,这份提醒告诫函反映了市场监管部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也体现了政府在维护市场秩序中的主动作为。
春节是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人民群众对安全出行、欢度佳节有着强烈期待。
通过规范价格行为、打击价格违法,监管部门实际上是在为消费者营造一个更加透明、公平的消费环境,让群众能够放心消费、安心出行。
同时,这份提醒也向经营者传递了明确信号:诚信经营、规范竞争是长期发展之道,短期的价格欺诈和哄抬价格不仅违反法律,更会损害企业信誉和市场形象。
在市场监管日益规范的时代,只有坚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才能赢得消费者信任、实现可持续发展。
价格是市场运行的晴雨表,更是民生的温度计。
张家界此次未雨绸缪的监管行动,既彰显了守护群众“钱袋子”的决心,也为全国旅游城市节假日治理提供了借鉴。
只有当“明明白白消费”成为常态,春节的红火氛围才能真正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