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实施五年来,这个涉及流域生态保护的重大举措正在展现其预期效果。国务院新闻办1月30日举行发布会,介绍了禁渔中期评估成果,标志着这项跨越十年的长期保护计划已完成其时间进度的一半,并取得了令人鼓舞的阶段性进展。 从生物多样性恢复的角度看,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呈现全面向好的态势。五年间,长江流域累计监测到鱼类351种,较禁渔前增加43种,这一数据变化反映出禁渔政策对鱼类种群结构的深层影响。更为重要的是,长期困扰长江生态的鱼类小型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提升,表明长江水生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正在逐步恢复。 作为长江生态系统的旗舰物种,长江江豚的种群变化最能直观反映长江生态健康状况。2025年专项调查显示,长江江豚已恢复至1426头,较2022年调查时增加177头。这一增长虽然数字看似不大,但对曾经濒临灭绝的物种来说,每一头个体的增加都代表着生态保护工作的实际成效。同时,中华鲟放流规模连续两年超过100万尾,约12.2%的放流幼鱼通过长江口入海生活,体长和体重明显增长;长江鲟自然产卵试验取得成功,自然种群重建迈出关键步伐。这些珍稀物种的恢复性增长,共同构成了长江大保护的生态名片。 从鱼类资源总量看,长江干流单位资源量已达到2.4千克,这意味着长江干流的鱼类密度恢复到禁渔前2020年的两倍。这一指标的改善不仅体现在数量增长,更体现在质量提升。长江流域特有鱼类在禁渔期间表现尤为突出,五年来累计监测到特有鱼类134种,单位资源量较禁渔前平均增长39%,较禁渔前增加25种。其中,长江鲟监测数量较禁渔前提升6倍;岩原鲤、厚颌鲂等重点特有鱼类单位资源量较禁渔前增长2.5倍。禁渔后新监测到四川白甲鱼、滇池金线鲃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物种,时隔30多年在长江中游发现鳤的产卵场,时隔20多年在重庆江段发现自然繁殖的圆口铜鱼鱼卵,这些发现充分说明长江水生生物栖息环境正在改善。 禁渔政策的有效实施离不开执法监管的强有力支撑。五年来,各级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中国渔政亮剑""平安长江"等联合执法行动,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有效斩断非法"捕运销"地下产业链,涉渔违法行为明显下降。雷达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高科技智能化手段得到广泛应用,大幅提升了执法监管效能。沿江各地持续加强宣传引导,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沿江群众"守江护江"理念更加牢固,越来越多志愿者加入"护渔员"协助巡护队伍,形成了共抓大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禁渔政策的顺利推进还得益于对退捕渔民的妥善安置。对23.1万退捕渔民建档立卡、分类施策,符合参保条件的退捕渔民全部落实养老保障,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基本实现转产就业,退捕渔民收入总体保持稳定。对突发困难退捕渔民,通过纳入低保等救助范围、识别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措施,及时落实精准帮扶,保障基本生活。这若干政策措施确保了禁渔工作的社会稳定性,为长期保护政策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水质改善的角度看,长江流域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从2020年的96.7%提升到2024年的98.6%,水质改善不仅降低了人工修复治理成本,更提升了流域水生态安全水平。这表明禁渔政策与水质保护形成了良性互动,共同推进长江生态系统的整体修复。
长江禁渔的中期答卷,书写了濒危物种逆袭的生态故事,也揭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实践路径。当江豚的微笑再次点亮长江浪花,这条孕育华夏文明的大河正以生生不息的活力,向世界讲述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国故事。未来五年,如何将阶段性成果转化为长效机制,将成为检验"绿水青山"理念实践成效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