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市连平县最近有个离婚官司,因为“不准离婚”的判决把大家都给吸引住了。这次事情的关键在于一对夫妻都同意分开,但死活不肯养那个得了孤独症、需要特殊照顾的七岁闺女。这种把残疾孩子当成包袱的做法,正好反映了不少家庭遇到这种大问题时的难处。 其实,这种现象背后有好几方面的原因。首先是钱袋子太紧张,光给孩子治病、每天的护理费就得花很多钱和时间,对普通家庭来说压力实在太大。再者是身心都很累,像孤独症这种病得靠专业人员耐心长期照顾,这对父母的精神和体力都是个大考验。还有就是社会支援不够到位,虽然国家给残疾人定了规矩,可社区帮忙、让大人喘口气的服务、心理疏导这些方面还得加强。最后是有些人的责任意识太薄弱,没搞清楚养孩子不光是天经地义的道德责任,更是法律上的硬规定。 连平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表现出了很强的担当。法官拿着《民法典》第二十六条里说的父母必须养孩子、教育孩子、保护孩子的规定,还有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关于离婚案子怎么审的原则,硬是下了不准离的判决。判决书里特别提了一句:两口子感情的事可以慢慢商量,但不能拿小孩子的合法权益当牺牲品。这种做法在四川、湖南等地的法院判案时也经常见到,这就形成了一个保护特殊孩子权益的司法共识。 国家的法律保障系统现在已经比较完善了。《民法典》婚姻家庭那一编里明确说了父母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离婚就没了。最高人民法院还专门做了解释把这个问题说得更细了。民政部门和残联这些年也在琢磨怎么帮这些特殊家庭,像给康复补贴、支持上学、教家长护理这些都有了。有些地方甚至搞起了特殊儿童家庭支援中心,专门帮困境家庭指点迷津和临时照顾孩子。 不过现在想建立全方位的支援体系还是挺难的。针对这些家庭的需求,以后主要得从三个方面使劲:第一是法律保护要更硬气,用那种典型的例子把法律的底线划清楚;第二是公共服务要跟上步伐;第三是要多宣传教育。连平法院判完案还没走呢,就去回访了一趟。听说这夫妻俩已经调了工作安排,通过经常视频聊天、每个月回家陪一陪的方式来履行做父母的责任。这种“判了就回访还要督促”的模式挺值得推广的。 判决书不仅仅是解决了一个人的纠纷;它还代表着一种社会价值观。当一张“不准离婚”的纸保住了一个残疾孩子的家环境时,它的意义早就超出了案子本身;它变成了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尺子了。在建设现代化国家的新道路上;怎么让每个孩子不管健不健康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好好长大;是大家都要面对的问题。这既需要司法守住底线;也需要制度更完善;更需要每个人都要有责任感;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真正有温度、有担当的社会大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