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断卡行动"持续深化 斩断电信诈骗犯罪链条成效显著

电信诈骗已成为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为遏制诈骗犯罪,国务院于2020年10月启动“断卡”行动,将打击重点从单一的“查卡”延伸至非法卡片的全链条,力图从源头切断诈骗分子的作案工具。非法卡片产业链分工细致、链条复杂,涉卡类型覆盖面广,包括四大基础运营商及虚拟运营商的SIM卡、物联网卡,以及个人银行卡、信用卡、对公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等。凡涉及通话、转账等功能的账户,均可能被用于诈骗并纳入整治范围。这些卡片和账户在诈骗链条中往往充当关键工具,是犯罪实施的重要条件。产业链内部形成相对固定的分工模式:开卡团伙在银行网点集中办理新卡,充当“上游供给”;带队团伙在社交平台发布“收卡”信息并组织人员;收卡团伙将卡片统一打包后上交;贩卡团伙则负责跨区域流转与销售,通过层层加价牟利,差价最高可达30%。环节多、参与者分散,使得追查和打击难度明显上升。公安机关通常重点关注三类高风险人员:一是长期收卡并与境外诈骗窝点直接勾连者;二是负责将卡片寄往境外的物流人员,可能成为跨境诈骗的运输通道;三是自开、自收、自卖的“开贩一体”团伙。由于这些人员直接处在诈骗链条的关键节点,往往成为重点打击对象。参与非法买卖卡片的后果非常现实且持久。依据2019年4月起施行的涉及的规定,被公安机关认定存在出租、出借、出售或购买账户行为的人员,可能在5年内被限制或冻结相关银行账户及非柜面业务;即便惩戒期结束,重新办卡也会面临更严格的审核,日常金融使用将受到长期影响。法律处罚同样更为严厉。自2022年12月起施行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明确禁止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及互联网账号。被认定为“帮助”诈骗的,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最低罚款可达十万元。涉卡违法还可能牵涉多项罪名:直接参与诈骗的,可能按主犯处理;协助转移资金的,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部分情形下即便辩称“不知情”也可能面临刑事风险;提供卡片作为资金“通道”或作案“工具”的,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流水金额越大、情节越明显,越容易被认定构成犯罪。这也说明,针对涉卡违法的法律约束已覆盖多个环节。对普通群众而言,提高风险意识尤为关键。“月入几千、足不出户”等所谓兼职信息多与收卡、跑分有关,闲置的电话卡或银行卡一旦流入黑灰产,个人可能被用于顶替风险甚至承担责任。建议定期自查名下卡片和账户,可通过云闪付、支付宝、电信营业厅等渠道查询;发现非本人办理的卡片应尽快核实并依法销户。同时需警惕“中间商”话术,即便是熟人提出“收几张卡备用”,也可能已触及法律红线。一旦银行卡出现来源不明资金流入流出,个人就可能被纳入协查甚至被认定为共犯;帮人转账、取现、走流水等行为通常被视为“帮助行为”,同样可能面临处罚。

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既需要依法打击黑灰产业链,也离不开公众对法律边界的清晰认知。电话卡、银行卡看似普通,却关联身份、信用与法律责任。所谓“躺赚”往往以信用受损甚至被追责为代价。守住不出租、不出借、不出售账户的底线,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的共同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