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等8部门专项整治非法倾倒固废成效显著 已清理处置固体废物3460万吨

我国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类型多、流向复杂。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2025年6月起,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8部门联合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用3年时间集中攻坚。

截至2025年年底,全国共排查发现问题2.7万个,已整改1.77万个,累计清理固体废物3460万吨。

从结构看,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相关问题分别占45%、33%和10%,成为整治重点。

一是问题表现更具“隐蔽性”和“跨区域性”。

固体废物污染往往呈现点多面广的特点,非法倾倒多发生在城乡接合部、河道周边、废弃矿坑、林地或交通便道沿线等监管薄弱区域,部分行为采取夜间运输、临时堆置、伪装覆盖等方式规避检查,甚至出现跨区转运、层层转包,以“低成本处置”换取高额差价,形成黑色利益链条。

由于固体废物种类复杂、来源分散,一旦处置不当,容易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并对周边生态环境安全和群众生产生活带来隐患。

二是原因在于“规模压力”叠加“处置能力短板”。

我国人口规模和产业规模较大,每年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总量超过110亿吨。

部分地区正规处置设施布局不足、消纳渠道不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末端处置价格机制与监管约束不匹配,客观上为非法倾倒提供了“市场空间”。

同时,一些地方在属地监管、执法协同、源头分类管理、运输联单和全过程追溯等环节仍存在薄弱点,导致违法成本偏低、发现处置不及时,风险在局部区域累积并外溢。

三是影响不仅是环境问题,更牵涉公共安全与治理效能。

大量固体废物随意堆存、倾倒会引发生态破坏、异味扰民、病媒滋生等问题,部分含有污染物的工业固废若流入一般堆场,可能造成长期潜在危害。

更值得警惕的是,违法处置背后常伴随虚假台账、非法运输、利益输送等行为,影响市场秩序与营商环境。

治理不力还可能导致群众投诉集中、区域环境质量波动,增加基层治理和应急处置压力。

四是对策上将以行动计划为统领,形成“专项攻坚+制度建设”的组合拳。

日前印发的《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实施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包括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专项整治、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专项整治等。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以行动计划落实为契机,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巩固既有成果。

一方面,持续用好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提升发现问题的及时性和精准性,推动从“人海排查”向“智能识别、精准打击”转变;另一方面,进一步发挥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等社会共治作用,打通线索发现、核查处置、结果反馈的闭环,提高违法行为暴露概率和处置效率。

同时,压实地方责任、强化督察问效将成为关键抓手。

有关部门将定期调度各地排查整治进展,及时通报情况,强化风险预警与压力传导,并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行为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推动各地落实属地监管职责。

通过跨部门协同执法、司法衔接和典型案例曝光,提升违法成本,遏制“屡查屡犯”。

五是前景判断在于从“清存量”走向“控增量、建机制”。

从阶段性成果看,排查问题数量和清理规模反映出整治行动对风险隐患的集中清除能力;但要实现根本遏制,仍需在源头减量、分类投放、运输监管、资源化利用、末端处置能力建设等方面同步发力。

预计随着科技监管覆盖面扩大、联防联控机制完善、督察执法力度加大,非法倾倒的空间将被进一步压缩;同时,正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体系若能加快补齐短板,将为长期治理提供更坚实的基础。

未来一段时期,固体废物治理有望从专项整治的“阶段性成效”逐步转化为常态化、制度化的“长期约束”,在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和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支撑作用。

固体废物治理成效是衡量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尺。

此次专项行动既展现了"零容忍"的治污决心,更探索出科技赋能与环境共治的新模式。

随着长效监管机制的不断完善,我国有望在全球固废治理领域提供更具借鉴意义的"中国方案"。

未来需持续平衡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真正实现"无废城市"建设从试点探索到全面推广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