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河湖建设成效显著 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齐头并进

问题:一段时期以来,部分地区河湖存断流、萎缩、水质波动、岸线侵占等问题,既影响生态系统稳定,也直接关系群众饮水安全、行洪安全与生活环境品质。河湖治理若停留在“点上修补”,难以解决流域性、系统性矛盾;若只追求“景观化”,又可能忽视防洪排涝、生态修复与公共服务的统筹。如何让河湖既“清起来”“活起来”,又让群众“亲得近”“用得好”,成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课题。 原因:河湖问题成因复杂,既有自然条件约束,也与发展方式有关。一上,人口和产业集聚带来用水强度上升,部分流域生态基流保障不足,叠加极端天气增多,河湖水量调配与风险管理压力加大。另一方面,过去岸线利用、采砂取土、围垦占用各上监管相对薄弱,局部地区存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现象,压缩河湖生态空间。同时,治理长期存在“多头管理、碎片治理”的难点,跨区域、跨部门协同不足,导致一些问题反复出现。近年来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推动责任压实,正是对这些深层矛盾的回应。 影响:幸福河湖建设的推进,首先体现在生态与安全底线的夯实。水利部门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累计清理整治涉及的问题29.4万个、拆除违建15000多万平方米,河湖自然生态空间得到修复,为行洪通道、生态廊道“腾空间”。水质上,2025年全国地表水Ⅰ至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升至91.4%,较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反映出流域治理、节水控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的综合成效正在显现。更重要的是,河湖治理带来的变化逐步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公共产品:一批河湖从“只能远观”转为“可亲可近”,改善了城市与乡村的人居环境,也提升了居民休闲、健身、社交等生活体验。 对策:从实践看,幸福河湖建设需要在系统治理与民生导向上同步发力。第一,坚持流域统筹与“水岸同治”。以河湖长制压实属地责任,同时强化跨区域协同,围绕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一体治理,推动节水控水与生态修复并重,避免头痛医头式治理。第二,巩固“清四乱”成果,建立发现、整治、复核、追责闭环,推动常态化规范化,防止问题回潮。第三,把公共服务嵌入治理成果,完善亲水慢行系统、滨水公共空间与安全管理,兼顾防洪需求与群众使用体验,避免盲目开发、过度商业化。第四,推进标准引领与示范带动。有关部门发布幸福河湖评价国家标准,有助于各地在目标设定、过程管理与成效评估上形成统一尺度,推动“比学赶超”与经验复制。以北京市亮马河入选2025年全国幸福河湖优秀案例为例,精细化治理带动公共空间品质提升;再如白洋淀通过生态治理,野生鸟类增至296种,生物多样性恢复成为区域生态改善的直观注脚。第五,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因地制宜发展生态旅游、康养、文旅融合等业态,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就业机会与持续收入,形成“治理—增值—反哺治理”的良性循环。 前景:水利部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新建成幸福河湖1700多条,累计建成量超过5500条,规模化推进已形成趋势。展望未来,幸福河湖建设将更强调“治理能力现代化”与“韧性提升”:一是面对极端天气增多,需要在河湖治理中同步强化调蓄能力、风险预警与应急体系,提升流域防灾减灾水平;二是从单一水质改善走向水生态系统完整性修复,推动生态基流保障、生境连通与生物多样性恢复;三是从“建成”走向“管好”,通过数字化监测、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提升日常管护的精细度与透明度;四是把河湖治理与城市更新、乡村振兴、产业转型更紧密结合,推动“河湖+”模式在不同区域落地见效,让更多群众共享绿色发展成果。

幸福河湖建设的实践表明,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相辅相成。通过科学规划和管理创新,我们既能保障水生态安全,又能提升群众生活质量,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从单条河流治理到全域水系焕新,人水和谐的美好图景正在逐步实现,让百姓真切感受到绿色发展带来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