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个嫌疑人》:跨省追凶

《第八个嫌疑人》这部电影把真实案件搬到了银幕上。1995年,陈信文为了筹集资金拿下大项目,他和堂弟陈欣年还有公司几个人合谋,把目光对准了银行押钞车。他们收买了两名银行内鬼,持枪抢劫了运钞车,结果当场拿走了1500万元人民币,还导致3名押钞员不幸丧命。枪声过后,主犯陈信文和陈欣年逃得无影无踪,但警方却开始了长达21年的跨省追凶。 这个案子发生在1979年刑法施行期间,根据当时的规定,如果抢劫正在使用中的运钞车并且致人死亡,法院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且可以没收财产。但是到了2020年,现行刑法把抢劫运钞车单独列为加重情节,最高刑罚同样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此,不管是旧法还是新法,这些劫匪都逃不了重罚。 1995年案发后,陈信文和陈欣年逃到了边境地区。为了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他们杀死了一个名叫莫志强的人,冒用了他的身份改名换姓生活了整整18年。根据《居民身份证法》,冒用他人身份证可能会面临200到1000元的罚款以及10日以下的拘留。另外影片中的陈信文还用假身份登记结婚,这样的婚姻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而且伪造证件罪也被刑法明确规定为刑事犯罪,轻则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则三年到七年有期徒刑还要并处罚金。 21年过去了依然没有破案。根据刑法规定,只有在立案后逃避侦查或审判、被害人控告后公安机关应立案而不立案以及追诉期限内又犯新罪这三种情况下不受追诉期限限制。影片中的陈信文一直在潜逃,属于逃避侦查的典型情形。因此只要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必须追究责任就可以启动追诉程序。电影里警方通过视频比对最终锁定了陈信文并抓获他给这个案子画上了句号。 除了陈信文和陈欣年之外还有一个人就是杨芳。她是陈信文的妻子,在明知丈夫全部罪行的情况下还给丈夫提供金钱帮助他逃跑规划路线。她这种行为构成窝藏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逃匿或作假证明。但现实情况是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因为近亲属关系而从轻或者免除追究刑事责任。 这部电影告诉我们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从抢劫枪响那一刻开始所有罪犯都要付出代价给所有在逃人员发出最严厉的警告:天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