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登记证、车牌、行驶证都作废了

在第16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里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说,要是车子有下面这些情况,车管所就得发公告把登记证、车牌、行驶证都作废了:第一种情况是车子到了国家规定该强制报废的时候,车主拖着不办注销;第二种情况是已经撤销了登记,但是还没把这些证收回去;第三种情况是车子已经被收走并且强制报废了;还有一种是车主办注销的时候没把证交回来。这回就按照规定把787辆车的登记证、号牌、行驶证作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