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及网络主播与知名零售企业的商业诋毁纠纷尘埃落定。
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公示信息显示,1月6日,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网络主播"柴怼怼"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其实施商业诋毁行为,罚款25万元。
此前,该主播及其关联企业已被法院判决赔偿河南知名商超胖东来及其创始人于东来共计260万元。
事件起源于2025年3月。
彼时,该网络主播在多个网络平台公开发布视频,指称胖东来销售的玉石产品存在"低成本高售价"问题,声称企业从中获取暴利。
相关言论迅速引发网络关注,对胖东来的商业信誉造成冲击。
面对质疑,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多次公开回应予以否认,并表态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即介入核查。
经查实,许昌市胖东来唯初珠宝有限公司2025年1月至4月销售的和田玉商品平均毛利率不超过20%,与网络主播所称"暴利"情况明显不符。
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当事人在网络平台编造、传播虚假和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
与此同时,胖东来方面提起的民事诉讼也获得法院支持。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该主播发布关于胖东来玉石"质劣价高"的言论,实质目的在于引导潜在消费者转向其本人或关联企业产品,争夺相同客户群体,与胖东来存在明显利益冲突,符合商业诋毁的竞争关系构成要件。
一审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此案折射出当前网络经济环境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新特点。
随着直播电商和短视频平台快速发展,部分从业者为获取流量、争夺市场,采取捏造事实、恶意抹黑竞争对手等手段,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这种行为不仅侵害被诋毁企业的合法权益,也误导消费者判断,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从法律层面看,本案的处理体现了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的有效衔接。
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民事赔偿,形成了对商业诋毁行为的全链条规制。
这一处理模式为同类案件提供了有益参考,也向市场主体传递出明确信号: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以损害他人商誉为手段谋取竞争优势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追究。
业内人士指出,构建健康有序的网络营商环境,既需要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也需要平台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更需要从业者增强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
唯有多方协同发力,才能有效遏制网络空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公平透明、诚信经营的市场氛围。
该案的妥善处理既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为规范网络商业言论划出清晰红线。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平衡言论自由与商业秩序,既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更离不开市场主体对商业伦理的自觉遵守。
此案警示所有市场参与者:任何试图通过诋毁对手获取竞争优势的行为,终将付出法律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