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法治与温情相统一的生动写照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马某与巴某夫妇的借贷纠纷成了当地法院坚守法治与温情相统一的生动写照。事情发生在2025年1月,因为资金周转不灵,巴某和帕某找到了马某,开口借走了84000元。因为平日关系好,双方并没有留下借条,可等到还款期限到了,巴某夫妇只还了一部分,剩下的60500元一直没还上。到了2025年12月,马某见多次催讨都没有下文,心里着急便把案子告到了新源县人民法院。 作为多民族聚居地的新源法院深知调解的重要性。受理这起纠纷后,法官没有一上来就认定法律事实,而是先把目光投向了如何维系原本和睦的邻里情谊。他们把这次调解看成是增进民族团结的契机。法官告诉原告马某,他的合法债权肯定受法律保护,同时也希望他能理解被告现在的难处。面对被告巴某夫妇时,法官用大白话解释了《民法典》里关于诚信和逾期还款的规定,让他们明白还钱不光是履行义务,更是珍惜多年的交情。 经过法官的耐心疏导,双方的芥蒂慢慢消除了。巴某夫妇当场表示愿意克服困难还清欠款,一次性拿出了60500元给马某。收到钱的马某对这种既高效又有温度的处理方式非常满意。大家在法庭上握手言和,紧张的关系又回到了从前。 这起案子的顺利解决让我们看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新疆地区的生命力。新源县法院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融入了审判执行的每一个环节,处理这类涉及多民族的纠纷时特别注重长远影响。通过司法活动来巩固平等团结的民族关系,这才是基层司法机关应该有的担当。 事实证明公正司法和民族团结并不矛盾,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赋予司法过程一些温度,灵活运用调解等方式能够很好地修复社会关系。这不仅仅是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那么简单,更是基层司法机关服务大局、践行法治的体现。它为我们在多民族地区如何通过司法实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一个值得借鉴的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