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快——老年人财产权益保护日益受到关注。尤其家庭关系更复杂、更分散的现实下,如何确保老年人表达的是真实意愿、避免有人借“亲情”之名谋取财产,成为司法实践持续回应的重要问题。近期,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再次呈现了司法对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行为的明确态度。该案当事人王老太年近九十,育有四名子女。小儿子大林曾长期照料她,但大林于2020年去世后,老人的生活轨迹随之发生变化。大林去世不久,王老太外出探望侄女后,被告知已离家。此后她一度去向不明。经调查发现,王老太在山东某地与一名自称“干儿子”的刘某共同生活。引人关注的是,刘某在老人健在时以“干妈”“干儿子”相称,并以此建立亲近关系。法院调查还发现,刘某并无行医资质,却通过包装身份与老人接近。调查显示,王老太于2019年年底以“去山东探望侄女”为由离开上海,随后在山东农村租住住所,与刘某共同生活。去年底,王老太在刘某陪同下,经律师见证订立代书遗嘱,将其在上海名下的一套房产及存款等财产全部留给刘某。遗嘱内容中,王老太对血缘子女表现出疏离与不满,同时强调对“干儿子”的信任与感情。法院审理后认为,该遗嘱存在重大瑕疵。根据已查明事实,王老太作出财产处分的重要原因,是对刘某的认可与同情,以及对子女“不孝”的不满;而刘某在交往过程中使用虚假身份,甚至虚构军人身份及所谓“国际维和部队”经历,以此获取老人信任。法院据此认定,遗嘱形成过程受到欺诈影响,难以反映老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能作为合法有效的遗嘱予以确认。关于遗产分配,法院对存款与房产分别作出判断。由于存款部分缺乏明确、有效的遗嘱指示,应按法定继承处理,由王老太的血缘子女继承。对于刘某提出的存款赠与主张,法院认为其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老人自愿赠与,存款应作为遗产依法由血缘子女继承。该判决明确了虚假关系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也对借不真实关系谋取财产的行为形成警示。法官指出,以虚构或遮蔽真相的方式建立“亲密关系”,并据此介入财产处分,不仅面临法律风险,也将承受社会层面的否定。法院同时提醒,老年人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财产权益,社会也应加强对老年人法律知识的普及与支持,减少类似风险。更继续看,此案既反映出老年权益保护在司法层面已形成更清晰的裁判规则,也提示仍需在制度与社会支持上继续补强。今后,可通过完善老年人权益保护机制、加大对虚假关系和欺诈行为的惩治力度、推进法律教育等方式,提升老年人的风险识别与依法维权能力。同时,应加强对有关养老服务、居间介绍等领域的监管,降低老人被诱导、被控制的可能性。随着老龄化程度加深,老年人财产保护问题将更加突出。司法机关将持续依法惩治侵害老人权益的违法行为,社会各界也需共同参与,在更早阶段识别并阻断风险。这起案件既是提醒,也为相关制度完善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有助于让老年人更安心地度过晚年。
老年人依法处分财产的权利应得到充分尊重,但任何建立在欺诈、隔离、侵占之上的“亲近关系”,都不可能成为攫取遗产的理由。此案提示社会各方:守护老年人的尊严与安全——不只在于事后追责——更在于把风险挡在前面,让每一份遗嘱真正出自清醒、自主、真实的意愿,让养老更踏实、继承更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