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规划许可”要马上停工

2024年,上海市崇明区的长兴镇出了件挺让人揪心的事儿。创建村的顾先生,家里有个一级肢体重度残疾的妻子,平时全靠轮椅过日子。为了让她能上二楼,顾先生在自家宅基地的辅房里打算加建个无障碍电梯井道。没想到刚动工,镇里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就找上门来,说是“未取得规划许可”,必须马上停工。顾先生这下懵了,因为他是在完成危房原址翻建审批后才动的手。他特意选了不占地、不扰民的位置,本想给妻子改善一下生活质量。 顾先生是个残疾人,他妻子也是,俩人日子过得挺不容易。当初政府把危房翻建的手续都办下来了,这就是为了让他们住得安全点。顾先生就想着在辅房里加个小电梯井道,让妻子不用再爬楼梯了。可谁成想,这一动工就被叫停了。 后来顾先生就开始到处找相关部门求助。从镇城建中心跑到区级相关部门,再去找民政、残联甚至市里的住建部门,跑了一圈下来得到的结果都差不多:大家虽然很同情他,但都表示这事没个明确的政策依据。镇上说没有审批权限和文件依据;区里市里也表示农村自建房加装电梯目前没有统一的政策规定,职责在各涉农区镇。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里明明写了无障碍电梯属于必须设施,但法律里的规定主要是针对新房建设的时候和主体工程同步进行的情况。像顾先生这种老房子翻建后单独加装电梯,特别是还涉及到建筑高度变化的辅房加建,这就是个政策空白地带。 长兴镇相关负责人给记者解释说,现在农村自建房翻建的审批特别严格,必须遵循“原位置、原面积、原高度”这三个原则。顾先生家的辅房以前就一层楼,加了电梯井道后高度变了,突破了“原高度”的指标。所以在现有的规定框架里就没法给他批。 执法部门也不是不通情达理,曾经建议他把电梯移到主房内部去避免超高。可顾先生觉得不行,他想给妻子留一层足够活动的空间。这方案要是实施了,妻子连个像样的活动区域都没有了。 据了解村里像顾先生这样想加装电梯的人不止他一个。大家一般都是在主房内部改造一下就行。像顾先生这种因为功能需求导致建筑结构变化的情况比较少见。 这种政策上的空白让基层执法人员挺为难的:一方面必须依法处置“未批先建”的行为;另一方面又没法给合理的民生需求提供一条合规的路。 这事让人深思。随着老龄化加剧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越来越重要了。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很多老房子当初建的时候没考虑无障碍功能,现在改造需求特别旺盛。但现有的政策体系在回应这些个性化需求时显得不够灵活、缺少指引。 怎么在不违背规划监管核心原则的前提下给合理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开个绿灯或者建立专项认定程序?这成了个必须解决的难题。顾先生家的遭遇就是个民生小问题,却反映出了政策供给的大问题。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离不开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推进。这就要求相关法规不仅要有原则性规定,还要有贴近实际、可操作、有温度的细则指引。 要想填补这个“政策夹缝”,就得多个部门一起联动深入调研现实需求加快完善标准规范优化审批流程在守住安全和规划底线的基础上为民生刚需开辟通路让法律的善意真正落到实处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的美好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