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2年,哥伦布带着西班牙女王给的钱,开着三艘船从欧洲出发,往西跑了六十多天才到了一片新大陆。他当时以为是到了印度,其实就是现在的巴哈马群岛。这哥们儿后来又出去晃悠了好几次,想找传说中的黄金和香料,结果一直没找到。临死前他还在想,自己这一趟肯定是到了印度。 当年美洲的土地全归印第安人管。他们生活在富饶的大地上,日子过得挺滋润,气候温暖,资源也多。这种环境把他们磨得人挺和善,特别乐于助人。但后来情况变了,那些看似像难民的欧洲人跑到了美洲。一开始他们装可怜,等缓过劲来,就露出了贪婪的真面目。一旦开始抢东西,印第安人就成了他们的猎物。 咱们看看美国现在的位置就知道多好了。北美大陆上就那么三个国家,美国正好夹在中间,东边和西边都是大海,南边北边也没什么厉害的国家威胁。再加上两次世界大战打完,美国不仅把债务给还清了,还变成了全球最大的债主。结果以前这片土地上住着好几百万印第安人,现在却只剩下几十万了。 背后的故事可惨了。那些在美洲本来活得好好的原住民,最后被美国无情地给吞了。美国政府当时有多疯狂呢?有规定说剥下一个小孩的头皮就能拿到50英镑的奖励。这种血腥的历史让人看着就心寒。 回想一下哥伦布发现美洲的时候吧,那时候谁也没想到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那群所谓的殖民者表面上是来探险的,实际上就是来杀人抢劫的。印第安人本来想好心接纳他们,结果却引狼入室。最后这片美丽的土地和曾经的主人印第安人差不多就被灭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