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建立穿透式监管体系 精准治理直播电商乱象

直播电商迅速发展,带动消费升级、促进就业、拓展新型供给,但伴随“流量—转化—履约”链条扩张,一些突出乱象也在局部领域反复出现:部分直播间主体身份不清、经营者更迭频繁,售卖商品来源难溯、质量不稳,夸大宣传、虚假折扣、售后推诿等问题增加了消费者维权成本,也对平台生态与行业公信力造成冲击。

如何在鼓励创新与依法监管之间把握尺度,成为治理直播电商的关键课题。

一段时间以来,上述问题之所以呈现“点多、面广、变化快”的特征,主要与直播电商参与主体法律关系复杂、交易链路多元有关。

直播间运营者、平台、品牌方、供应商、代运营机构、仓配与售后等多方共同参与,容易出现主体信息割裂、责任传导不畅的情况;同时,直播交易具有即时性与爆发性,违规行为往往在短时间内集中发生并快速扩散,传统依赖线索发现与事后处置的监管方式,难以及时捕捉风险并形成有效震慑。

此外,平台数据沉淀丰富但标准不一、接口不一,若缺乏统一的数据规则与协同机制,监管难免“看得见问题、看不穿链条”。

在此背景下,市场监管总局在发布第五批典型案例的同时,释放出“以监管促发展”的鲜明导向,强调通过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能力,构建更具穿透力的监管体系,实现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警、从单点处置向链条治理的转变。

这一思路的核心,是把直播电商治理的关键要素——主体、商品与活动风险——纳入可识别、可核验、可追溯、可联动的框架之中。

围绕“主体可识别”,监管部门将健全直播电商主体库,研究制定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数据报送规范等制度安排,以直播间运营者为重点,关联掌握相关主体信息,强化与平台的数据对接,夯实精准监管的数据底座。

主体信息的系统化归集,有助于破解“找不到人、对不上责”的难题:一方面可提高线索核查效率,减少因身份不清导致的执法成本;另一方面可推动平台对入驻审核、经营异常处置、信用管理等环节更加严格,促进合规经营者获得更稳定的预期。

围绕“商品可追溯”,监管部门推进商品赋码核验试点,对直播销售的重点商品开展赋码核验,探索形成“平台亮码、消费者扫码、监管部门用码”的溯源监管模式。

赋码核验的意义在于把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链条连接起来,使责任边界更清晰、证据链更完整:平台通过亮码履行审核把关义务,生产企业通过赋码强化质量主体责任,消费者通过扫码获得更直观的信息支撑,监管部门通过用码提升抽检、核验与追责的精准度。

尤其对于投诉集中、风险较高、社会关注度高的品类,溯源能力的提升将有助于减少“劣币驱逐良币”,引导供给侧把质量与信誉作为长期竞争力。

围绕“活动可监测”,监管部门推动建立直播电商监测信息系统,依托监测平台部署开展高风险直播活动交叉监测,并指导平台经济活跃地区开展穿透式监管试点,推动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治理体系。

交叉监测强调从不同维度识别风险信号,既包括对异常营销、价格波动、投诉舆情等线索的汇聚分析,也包括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账号的动态扫描。

对地方监管部门而言,监测系统与试点工作将促进执法力量由“单兵作战”向“联动协同”转变,提升对突发性、跨区域问题的处置能力,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

从影响看,穿透式监管的推进将对行业生态产生多重效应:对消费者而言,可降低信息不对称与维权成本,提升网购信心;对守法经营者而言,有助于净化竞争环境,减少被不正当竞争挤压的空间;对平台而言,平台治理责任将进一步明晰,倒逼其完善规则体系、优化风控模型、强化商家管理与履约保障;对监管而言,数据化、智能化的治理手段将推动监管从“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追责”贯通,形成更具持续性的制度供给。

下一步,治理直播电商乱象仍需在制度建设、技术能力与社会共治上同步发力:一是推动数据报送规范与平台治理规则衔接,提升标准一致性与可执行性;二是在重点商品赋码核验试点基础上,结合行业特点稳步扩大覆盖面,避免“一刀切”影响正常经营;三是完善跨区域执法协作与信用惩戒机制,提高违法成本;四是鼓励行业协会、平台、品牌与消费者共同参与监督,形成“监管部门—平台—经营者—消费者”多方共治的闭环。

综合来看,直播电商监管正从“专项整治”走向“机制治理”。

随着主体信息底座更完善、商品溯源更可用、风险监测更及时,行业将迎来更清晰的规则边界与更稳定的预期。

在规范与发展相互促进的路径下,直播电商有望从流量竞争逐步转向质量竞争、服务竞争与信誉竞争,为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提供更可持续的支撑。

直播电商作为数字经济新业态,其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此次推出的穿透式监管举措,既体现了规范市场的决心,也为新兴业态发展预留了空间。

在守住底线的前提下,如何平衡监管与创新,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将是未来需要深入探索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