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值得重视。
一些执法部门在处理企业违法案件时,采取简单粗暴的"一刀切"做法,动辄查封冻结企业资产、冻结账户,甚至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就对企业造成致命打击。
这种执法方式虽然表面上看是依法行使职权,但实际上已经超越了必要限度,演变成了一种权力的任性使用。
一些中小微企业因此陷入困境,资金链断裂、员工流失,最终导致企业关闭,形成了"办了案子、垮了厂子"的尴尬局面。
问题背后反映出的是执法理念的偏差和权力运用的不当。
一方面,部分执法者只盯着案件本身的处理结果,机械地适用法律条款,忽视了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脆弱性和生存需求。
他们认为严厉执法就是维护法律权威,却没有意识到过度执法反而会破坏法治形象。
另一方面,个别执法者存在权力任性的问题,把企业当成"摇钱树"或"出气筒",随意摆弄企业,甚至将执法权沦为获取利益的工具。
这种现象的出现,既反映出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也暴露出对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还不够完善。
"案结厂倒"现象的危害不容忽视。
从微观层面看,企业的关闭意味着就业机会丧失、投资者利益受损、职工生计无着。
从宏观层面看,一个个"案结厂倒"的个案会严重损害一个地方的营商口碑,让企业对当地法治环境产生怀疑,进而影响投资决策。
这种"灯下黑"现象会形成连锁反应,最终损害的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和整体竞争力。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生存困难加剧的背景下,任何一个不当的执法行为都可能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为根治这一问题,国家和地方政府已经开始行动。
从国务院到各级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涉企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明确要求规范执法权力、防止过度执法。
辽宁等地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提出行政执法要宽严相济,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这体现了新时代营商环境建设的新要求。
这些措施的核心是要在依法行使执法权和保护企业发展之间找到平衡点。
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关键是要转变执法理念。
护企不是纵容违法,而是精准施策的"严管厚爱"。
对于涉及违法行为的企业,执法部门必须依法追责,但同时也要区分情况、分类处置。
对于一般性违法行为,可以采取教育引导、限期整改等柔性措施;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则要依法从严处理。
执法部门应当坚决摒弃简单粗暴的"一刀切"做法,避免因为处理一个案件而摧毁一个企业。
完善执法规范体系也是重要保障。
执法部门可以发布指导性案例,让办案人员有案可循、有据可依;列出执法负面清单,明确哪些做法是禁区、哪些权力不能随意使用,给办案人员划好红线、亮明底线。
同时要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对执法权力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执法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对于执法过度、权力任性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形成有力的震慑。
各级执法部门需要树立新的执法定位。
既要当好市场秩序的"铁面判官",对那些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维护市场秩序和法治权威;也要做好呵护企业发展的"暖心店小二",用精准执法帮企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这种"双重身份"的转变,体现了法治建设从注重权力行使向注重权力规范的升级,从注重维护秩序向注重保护发展的平衡。
治理“案结厂倒”,不是对违法行为网开一面,而是用更高水平的法治供给实现更优的治理效果。
执法有力度,更要有尺度;监管有刚性,也要有温度。
让每一次执法都经得起法律检验、经得起市场检验、经得起发展检验,才能让企业在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中安心经营、敢闯敢试,为高质量发展积蓄更持久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