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2月出生于山东的李占国,曾在山东省委政法委担任常务副书记,后来调到浙江。李占国在2018年接过了原任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重担。2021年1月,来自云南昭通的郑青同志来到辽宁,接替了李占国的职务,成为辽宁省高院的掌门人。郑青毕业于法学博士,早在1966年12月就已出生。她的职业生涯起于检察系统,曾在湖北历任宜昌市检察院的处长、政治部主任、副检察长,还做过黄石市检察院的检察长,直至2007年12月升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到了2017年4月,她又被任命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党组副书记(正厅级)。到了2021年1月,她首次跨省调动到了辽宁工作。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1月17日下午于杭州举行了全体会议,依法选举郑青同志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结果反映了全体代表的共同意愿。郑青这次的职务变动凸显了司法系统干部交流的新趋势。这位女士在湖北积累了深厚的司法实务经验和管理能力,这次跨省到浙江来任职,既是对她的一次关键考验,也是组织上对她综合素质的肯定。在她前往浙江前的程序中,她已被任命为浙江省高院的党组书记、副院长和代院长,确保了工作的平稳过渡。 郑青这次从检察系统调到审判系统来工作,这种复合型的履历有助于她更全面地掌握司法规律。浙江作为经济发达地区,法治需求高、任务重,选派有丰富经验的干部来领导这里的司法工作,是为了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新任院长到任时,正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浙江法院系统在智慧法院建设、诉源治理等方面已有良好基础,也面临着新的挑战。期待郑青能够带领浙江法院系统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持续深化改革。 这次人事安排再次表明了党和国家对法治队伍建设的重视。通过科学调配干部资源,优化司法队伍结构。这一举措旨在建设一支忠诚、专业的高素质司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