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问卷征集意见 聚焦移动源与恶臭治理补齐制度短板

为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湖南省生态环保部门日前启动《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改工作的社会意见征集活动。

这一举措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标志着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入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

当前,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但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工业企业排放结构不断调整,恶臭等新型污染问题日益凸显。

这些变化对现行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要求相关条例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湖南作为中部工业大省,既要保持经济发展势头,又要守护蓝天白云,这对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本次意见征集工作重点关注移动源污染防治和恶臭污染防治两个领域。

移动源污染是当前城市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随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法律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恶臭污染虽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主要污染物,但直接影响群众生活质量,近年来相关投诉不断增加,亟需通过立法手段加以规范。

通过针对性地补充细化这些领域的法条,可以使条例更加贴近实际、更具操作性。

此次调查问卷采用匿名填报方式,充分保护参与者的信息安全,鼓励社会各界基于自身实际情况提出真实看法和合理诉求。

无论是企业、社会组织还是普通市民,都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参与问卷调查,为条例修改建言献策。

这种开放式、全社会参与的立法方式,有利于汇聚各方智慧,形成最大公约数,确保修改后的条例更加科学合理、更具广泛共识基础。

问卷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参与者有充分的时间思考和反馈意见。

湖南省生态环保部门表示,将认真研究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为条例的修改完善提供重要参考。

同时,该部门也呼吁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同为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法治是环境治理的重要保障。

湖南省通过开门立法、问计于民的方式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既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展现了用法治力量守护蓝天白云的决心。

随着条例的不断完善和有效实施,湖南有望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的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地方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