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WTO)曾被认为是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里程碑。它以《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为核心,构建起覆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领域的“伞形”法律体系,并通过“一揽子承诺”机制维持规则的整体性,至今仍被视为国际法实践中的一项制度创新。数据显示,该体系累计受理606起贸易争端案件,已形成239份具有约束力的裁决报告,为各方提供了相对可预期的规则依据。近年来,该体系的压力明显上升。协商一致原则使重大改革议题推进缓慢,2019年底上诉机构停摆深入暴露出争端解决机制的结构性问题。另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新型自贸安排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对多边规则形成“选择性替代”。有专家指出,这种“碎片化”趋势可能在局部提高自由化水平,但也更容易带来规则冲突与标准分化。更深层的分歧还体现在理念与政策取向上。新冠疫情暴发后,全球供应链重组提速,“安全例外”条款被更频繁地引用,反映出成员国对自由贸易与国家安全边界的重新评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022年研究报告显示,过去五年全球新增贸易限制措施数量较前十年平均水平增加47%,保护主义回潮的迹象更加突出。面对新变化,中国传递出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塑造的信号。2021年9月中国正式申请加入CPTPP,被视为对接高标准经贸规则的重要一步。商务部研究院专家认为,中国在WTO框架内积累的争端解决经验,可为推动多边体系改革提供有益参考。与此同时,《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新领域规则的探索,也可能成为未来国际经贸治理的重要方向。
国际贸易规则体系的演进,本质上是各国开放与保护、自由与管制之间不断寻找平衡的过程。尽管WTO法律体系面临多重困境,但其在促进贸易便利化、维护规则确定性上的作用仍不可替代。在全球经济高度互联的背景下,各方需要以更务实的方式推进多边体系改革,使国际贸易规则既能跟上时代变化,也能为各国发展提供稳定预期。只有这样,多边贸易体系才能在不确定性上升的环境中继续发挥应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