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发布第六批11个典型案例,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从“试点探索”走向“可复制推广”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课题。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布的第六批11个典型案例,涵盖江西、湖北、湖南、四川、云南、北京、辽宁、浙江、安徽、广西等地,充分说明了不同区域因地制宜、创新探索的生动实践。 从案例特点看,第六批典型案例相比前五批表现为新的特征。一方面,更加突出自然资源资产的组合供应模式。江西黎川县创新"矿+地"组合供应,四川泸县推行"土地+森林"多要素组合,云南弥勒市探索"土地+地热"资源配置,这些做法打破了单一资源利用的局限,通过要素组合实现协同增值。另一方面,更加注重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的融合发展。浙江云和梯田的"三生融合"模式、广西玉林的国储林建设与香料产业联动、辽宁盘锦红海滩湿地的综合开发等案例,都体现了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有机统一。 这些典型案例的共同特点是坚持高水平保护与高效率利用相结合。北京朝阳区推动亮马河生态修复、安徽合肥推进十八联圩湿地生态修复,既改善了生态环境质量,又创造了生态产品供给。湖北恩施州、武汉市等地的实践表明,通过科学配置自然资源,可以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实现经济价值,形成保护与发展的良性循环。 从更深层的意义看,这些案例体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实践。它们探索的是如何让生态优势源源不断转化为发展优势,如何通过制度创新和模式创新,让生态产品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和合理补偿。这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自然资源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总结提炼地方典型做法,持续发布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鼓励和支持各地通过创新实践,探索更多可行的转化路径。这意味着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探索将进入更加系统、更加深入的阶段,有利于形成全国推进的合力。

这些案例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清晰的实践路径。随着更多地区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图景将更加可见。这既关乎当下的生活品质,也关乎对子孙后代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