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这起备受关注的婚姻诈骗案至此告一段落;被告人尹某某连续实施欺诈,折射出部分婚恋交往中仍存信息核验不足、风险防范薄弱等问题。案件事实显示,2022年5月起,尹某某在与原配丈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虚构单身身份与受害人申某某发展恋爱关系。交往过程中,其设置多重骗局:雇佣短剧演员冒充父母兄长出席婚礼,伪造46万元银行存单和100克金条作为“陪嫁”,并租赁奔驰轿车营造家境优渥假象。有关骗取金额合计23.8万元,其中包括14.8万元彩礼及贵重物品。 司法机关调查披露了更多细节:尹某某不仅隐瞒真实年龄(实际比受害人大9岁),还以“怀孕”为由推动婚事。其所谓“亲属团队”实为有偿雇佣的职业演员,“岳父”为群众演员,“大舅哥”则是网络情感主播。此类带有“剧本化”“团队化”特征的作案方式,在近年婚姻诈骗案件中并不多见。 法律适用上,主要涉及两个焦点:一是重婚罪与诈骗罪的竞合处理。曾都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的重婚行为实质上服务于诈骗目的,属于实施诈骗的手段,依刑法相关理论应以诈骗罪论处;二是涉案金额的认定标准。二审法院驳回被告人关于钻戒属于赠予的主张,明确该财物取得以欺骗为前提,不能按一般赠与关系处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某某表示:“该案反映出新型婚姻诈骗呈现组织化、职业化倾向。犯罪分子利用现代婚恋交往方式,按‘剧本’推进实施欺诈。”据统计,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婚姻类诈骗案件同比增长17%,其中跨区域、有组织的团伙作案占比达34%。 针对此类犯罪防控,公安机关已建立三项机制:一是完善全国婚姻登记信息联网核查系统;二是联合民政部门强化婚前背景审查;三是与演艺行业协会建立异常演出活动预警机制。随州市司法局近期也推出婚前法律咨询服务试点。
婚姻以诚信为基。任何披着情感承诺外衣、以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惩处。对社会而言——依法打击只是底线——更需要在制度完善与风险意识提升中,让婚恋交往回归真实、理性与责任:既守住法律边界,也守住人心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