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伊始,四川省一系列新规陆续生效,涉及文化保护、民主制度、产业发展、权力运行和农民权益等关键领域,体现了该省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法治建设的重要进展。
在文化保护方面,《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的施行具有重要的全国意义。
这是国内首部专门规范古籍保护利用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填补了该领域的立法空白。
四川作为文化大省,古籍资源丰富,制定专门法规对古籍进行系统保护利用,是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必然要求。
条例在预防性保护方面,要求国有古籍收藏单位建设专业库房,配备监测系统,采取杀虫、防霉、防酸化等综合手段,从源头防止古籍劣化。
在抢救性保护方面,通过修复、数字化、再造等手段,对濒危珍贵古籍进行有效拯救。
条例还鼓励古籍修复技术研究,推动科技成果在古籍保管、修复、研究等全流程的应用转化。
同时,条例促进古籍资源与文化旅游、研学教育融合发展,支持建设研学基地、开发特色文化旅游产品,使古籍保护从单纯的保存转变为活态的利用,赋予了传统文化新的生命力。
在基层民主制度方面,新修订的《四川省城市居民委员会选举条例》和《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完善了城乡基层选举制度。
两部条例分别就城市和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选举工作进行了系统规范,涵盖选举工作机制、候选人产生程序、选举程序和保障机制等内容。
条例明确了投票选举的具体形式,规定可采取选举大会或投票站等方式进行,并要求设立秘密写票处和代书处,确保无记名投票的规范进行。
这些制度安排有助于保障基层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选举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是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在产业发展方面,《四川省林木种子条例》的施行为种业振兴提供了制度保障。
条例系统规范了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品种管理、生产经营、种业创新等环节,贯彻落实国家种业振兴部署。
条例适应"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了许可证核发流程,细化明确了许可证核发层级,使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主体办证更加便利快捷。
这一改革既能激发市场活力,又能确保种业质量安全,对推动林业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在权力监督方面,新修订的《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强化了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指导。
条例坚持党的领导,明确了各级政府、审计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了内部审计的领导机制。
条例强调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要求单位党组织、董事会直接领导内审工作,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独立履职。
条例推行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在乡镇街道建立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规范了审计程序,强化了审计结果运用和整改落实,这些举措有助于完善权力制约机制,推进廉政建设。
在农民权益保护方面,新修订的《四川省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办法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承包权,规定新生子女、因结婚收养或政策性移民增加的人员,经依法确认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有权承包农村土地。
办法规范了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补偿程序,进一步强化了农民的土地权益保障。
这些制度创新有助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这五项新规的相继施行,体现了四川省在文化传承、民主制度、产业发展、权力运行和农民权益等多个领域的制度创新成果。
各项规定既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实际工作中的难点堵点提出创新举措,又具有前瞻性,为相关领域长远发展提供了制度框架。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多项新规集中施行,体现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难题、回应民生关切的努力。
把规则写进法规只是起点,更重要的是在执行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让文化传承有章可循、基层自治更有秩序、产业发展更有支撑、监督体系更有力度、农民权益更有保障,以制度之治夯实高质量发展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