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联合组织部、教育厅等七部门给劳模的待遇做了一些具体安排。比如,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劳模,把他们的工资档次给提高了;企业劳模呢,就把绩效考核直接和他们的创新成果、带徒弟的贡献给挂钩了,这样一来,“劳有所得、绩有所奖”也就实现了。到了退休或达到养老年龄的劳模,还有荣誉津贴可以领。这个津贴标准是,全国劳模每月500元,自治区劳模每月300元。 为了把服务保障网给织密了,《办法》还考虑到了劳模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给生病或意外导致生活困难的劳模发补助金,还有给想提高学历的劳模提供入学政策倾斜和工会资源支持。最重要的是,政策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能随便辞退劳模,要是因为企业破产失业了,政府会优先给他们安排再就业机会,还会优先考虑他们的住房保障需求。 这个政策一出来,有多方面的好处呢?一是通过经济激励和荣誉保障结合起来,把劳模的社会地位给提上去了;二是把劳模管理和人力资源开发结合起来,让劳模在技术传承和创新攻关中发挥更大作用;三是用制度化手段强化大家对劳模的尊重和关爱,让社会上的氛围变得更积极向上。 内蒙古这次的做法也给其他地方提供了一个参考。因为随着我国产业升级和人才战略深入实施,作为高技能劳动者和道德标杆的劳模们,他们的权益保障机制得跟着时代一起变才行。所以接下来得重点把政策落地细化好,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动态评估工作。 从长远来看,内蒙古这次通过制度之力织密保障网,是从“表彰一时”迈向“关怀一世”的积极探索。只有让劳模精神在制度呵护下持续闪光,才能让“劳动最光荣、奋斗最幸福”的价值信念在全社会深深扎根。这也是为现代化建设注入精神动力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