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校园欺凌、聚众斗殴、持械伤人等涉未成年人治安违法问题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一些施暴者利用年龄作为“护身符”,导致受害者长期承受身心创伤,也让学校管理与家校沟通面临更大压力。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于今年1月1日施行,对未成年人治安违法惩戒规则作出更具针对性完善,意通过更明确、可预期的法律后果,回应社会关切、补齐制度短板,推动校园安全治理向前移、向深走。 问题:低龄化、暴力化趋势需以规则“立起来” 司法机关数据显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近年来呈现低龄化、暴力化、网络化等特点。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超过10万人——同比上升。现实中——因口角纠纷升级为围殴、羞辱、拍摄传播等事件屡有发生,部分行为已越过一般冲突边界,演变为持续性欺凌和严重侵害。公众对“依法惩治、有效震慑”的呼声增强,社会期待以更清晰的法治边界遏制校园暴力蔓延。 原因:家庭、学校与社会多因素叠加,不能只看“一个孩子” 未成年人实施暴力行为往往并非单一原因所致。一上,家庭监护缺位、管教方式失当、亲子沟通长期断裂等问题,容易使部分未成年人情绪管理、规则意识和同理心养成上出现缺口。另一上,一些学校对欺凌事件存在“怕影响声誉”“重息事宁人”等倾向,预警识别、干预处置、心理辅导和证据留存等机制不健全,导致“小冲突”积累为“大事件”。同时,网络环境放大了群体围观与模仿效应,个别极端案例在传播中被片面渲染,诱发“以暴制暴”的冲动与错误示范。多重因素叠加,使得治理不能停留在对个体简单贴标签,更不能将复杂问题完全推向单一环节。 影响:惩戒边界更清晰,有助于纠偏“无后果”的误解 新法对未成年人治安违法处置作出更细化规定,例如对14至16周岁不再“一律不执行”,符合例外条件的可依法执行拘留;对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执行拘留;对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可依法执行拘留等。近期,多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未成年人打骂他人、持械伤人、欺凌同学等行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上述规则的明确,有助于打破“未成年人违法就无法处理”的错误认知,形成必要震慑,也为学校、家长和社会提供更稳定的预期:触碰底线必然承担相应后果,法治不会因年龄而失声。 同时需要看到,惩戒增强并不等同于简单加码。社会舆论中不乏“越狠越好”的声音,这反映出对受害者处境的同情与对现实无力感的反弹,但若惩戒逻辑被情绪牵引,片面追求更低年龄、更重处罚,可能带来新的失衡:一是忽视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与可塑性,二是弱化教育矫治与心理干预的作用,三是可能诱发“标签化”与次生风险。治理目标应当是止暴、护校、护人,而非以更激烈的方式制造新的问题。 对策:把责任链条压实,把治理端口前移 此次修订一个重要指向,是压实学校主体责任。新法明确,学校明知发生严重校园欺凌或侵害未成年学生犯罪而未按规定报告处置的,将被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制度设计发出清晰信号:校园安全不是可“内部消化”的事务,必须依法报告、及时处置、全程留痕。对学校而言,应从“事后补救”转向“事前预防”,建立常态化防控体系:完善欺凌识别与分级处置流程,设立便捷举报渠道和保护机制,强化班主任与心理教师联动,形成对高风险苗头的早发现、早干预;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依法依规衔接公安机关处置,并同步开展心理评估与矫治辅导,避免“一罚了之”。 家庭监护同样不可缺位。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网络使用、同伴交往和情绪变化的关注,及时纠正以暴力获取地位的错误观念。社区与社会组织可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心理支持和行为矫治资源,减少“无人管、不会管、管不住”的治理空档。对执法司法部门而言,应加强普法进校园,以案例释法推动规则入心,同时完善对受害者的救助与保护,避免受害者因羞辱、恐惧而陷入长期沉默。 前景:在“有力”与“有度”之间形成最大合力 从制度走向实效,关键在于综合治理能否落地。强化惩戒能够立边界、促敬畏,但真正减少校园暴力,还要靠持续的预防教育、心理干预、校园机制建设与社会支持体系协同。可以预期,随着学校报告处置责任更明确、执法衔接更顺畅、家校社协同机制更完善,校园欺凌的发现率与处置效率将提升,典型案件的震慑效应也将继续显现。另外,治理也需保持审慎与精准,坚持依法分类处置、教育矫治并重,避免“一刀切”带来的新问题,让法律既有力度,也有温度与尺度。
解决未成年人暴力问题不能仅靠法律惩戒,更需要消除滋生土壤。新法提供了制度框架,但真正转变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努力。通过压实责任、完善预防、加强引导,才能有效遏制暴力行为,同时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发展权益。这是一条更为理性的治理之路,反映了法治社会的成熟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