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弋江区在加大巡查力度后,抓住了四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案子。虽说节日气氛很浓,可安全和秩序才是头等大事。弋江区整年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去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或燃放烟花爆竹。这个案例讲了,2月17日晚上凌晨1点多,茆某在蓝湾半岛小区里头非法放鞭炮。那里本来就是禁止放的区域,再加上周围全是居民区,这个行为给大家带来了很大的公共安全隐患。马塘派出所直接根据《芜湖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茆某开了罚单。到了2月17日凌晨1点多,李某也在长江之歌小区违法放烟花。这里同样是禁放区域,居民们的生活受到了影响。中南派出所的人也没手软,依据相关规定处理了李某。到了2月17日凌晨2点多,三山派出所在巡查的时候发现张某在峨山西路和三峨路交叉口那里非法买卖烟花爆竹,赚了180块钱。这下可好了,他涉嫌非法买卖危险物质了。目前这个案子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呢。最后一个案例发生在2月17日晚上22点多的时候,保定派出所在巡查中抓到伍某在保定街道某商铺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这个行为也给大家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现在这个案子也在进一步调查中。要是不小心放错了地方或者用了危险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可能会触犯三种法律责任:第一种是民事赔偿,如果你炸伤了别人或者损坏了人家的财物,你就得赔钱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等;第二种是行政处罚,如果你在不该放的时间和地方放烟花或者放得太危险了,公安局可能会让你停止燃放,还给你开个罚单或者治安处罚;第三种是刑事责任了,要是一不小心把人伤了或者引发火灾、爆炸之类的重大损失和伤亡事件发生了,那你可就摊上大事了。 就像2月17日那天晚上发生的这四起案子一样,大家可得注意点啊! 记得不要在不该放的地方去放烟花哦!为了共同维护安全、宁静、洁净的城市家园,咱们都要遵守规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