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顺口区通报四起渔船安全违法案例:屏蔽北斗、证书过期、越界航行、私载货物被严处

一、问题呈现:四类违规行为集中曝光 近日,旅顺口区海洋发展局依托日常监控与信息化执法手段,集中查处并通报了四起渔业安全生产领域的典型违规案例,涉及违规屏蔽导航设备、持失效证书驾船出海、超出核定航区作业以及擅自利用渔船运载货物等多种违法情形。 四起案例中,情节最为恶劣的当属某渔船船长蓄意干扰北斗导航信号一事。当事人为逃避渔业主管部门的动态监管,于2025年10月下旬丹东东港市锦江码头,使用锡纸将船载北斗设备严密包裹,致使该设备在长达四天的时间内无法正常传输位置信息。此举不仅属于主观故意的违规行为,更对海上安全监管体系造成直接破坏。当事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十一万元,并对其船长证书记3分。 另一起案例中,某渔船船长持已过期失效的船员证书,于2025年12月30日驾船从旅顺张家村自然港湾出海作业,历时逾七小时方才返港。证书失效意味着当事人的从业资质未经有效审核,一旦发生突发状况,其应急处置能力无从保障,安全隐患不容小觑。依据对应的法规,当事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三千元,并对其船长证书记3分。 超航区作业案例同样值得警惕。2025年12月26日,某渔船船长驾船前往超出其船舶检验证书核定安全航行范围的海域进行捕捞作业。船舶检验证书所核定的航区,是综合考量船体结构、抗风浪能力及应急设备配置等因素后确定的安全边界,擅自突破这个边界,意味着船舶在遭遇恶劣海况时将面临远超其承载能力的风险。当事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两千九百元,并对其船长证书记6分。 此外,2026年1月14日夜间,一艘渔船在靠泊旅顺柏岚子渔港时,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私自装载货物。渔船并非货运船舶,其设计标准、稳性要求及消防配置均与货运用途存在本质差异,擅自混用不仅违反法规,更极易引发船体失稳、货物移位等安全事故。当事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七千九百元,并对其船长证书记6分。 二、原因分析:法治意识薄弱是根本症结 从上述四起案例的共性来看,当事人的违规行为并非出于无知,而更多折射出部分渔船从业者法治观念淡薄、侥幸心理作祟的深层问题。屏蔽北斗信号属于主动规避监管的蓄意行为,持过期证书出海则是对资质管理制度的漠视,超航区作业和违规载货则暴露出部分船员对安全规程的轻率态度。 此外,渔业生产的分散性和流动性,在客观上也给监管工作带来一定难度。部分渔船长期在近海或跨区域海域作业,监管盲区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影响评估:个体违规危及整体安全秩序 渔业安全生产事故一旦发生,往往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双重后果,且海上救援难度大、成本高,事故影响难以迅速消除。北斗导航设备是渔船与岸基监管部门保持实时联系的核心纽带,一旦信号中断,有关部门将无法掌握船只动态,在紧急情况下极可能贻误救援时机。超航区作业和违规载货则直接增加了船舶在复杂海况下的沉没风险,威胁船员生命安全。 从更宏观的层面看,个体违规行为若得不到及时查处,将对整个渔业安全生产秩序产生示范性负面效应,动摇法规的权威性与执行力。 四、对策举措:信息化手段与高压执法双管齐下 旅顺口区海洋发展局表示,此次集中通报的目的在于以案说法,通过公开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引导广大渔船船主和船员自觉遵守相关法规。下一步,该局将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充分运用信息化监控手段,对渔船动态实施全天候、全覆盖监管,对屏蔽导航信号、证书失效、超航区航行及违规载货等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五、前景展望:构建长效机制是治本之道 专项整治行动的持续推进,有助于在短期内形成有效震慑,但从根本上提升渔业安全生产水平,还需在制度建设和教育引导两个层面持续发力。一上,应继续完善渔船动态监管的技术手段,提升北斗信号异常的自动预警能力;另一方面,应加强对渔船从业人员的法规培训和安全教育,将安全意识内化为从业者的自觉行动。

安全生产是渔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旅顺口区此次通报典型案例,既是对违法者的警示,也说明了主管部门守护海上安全的态度。渔业安全需要监管部门、行业组织和从业人员共同维护,让安全规范真正成为不可逾越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