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成立的中建四局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是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控股的一家子公司,注册资本超过了15亿元。这次在深圳被罚款20万元,就是因为在实施水土保持措施时出了岔子。这事儿发生在沈阳到海口的高速路上,具体是荷坳到深圳机场这段桥梁工程里。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发的粤水许决字〔2020〕100号文件和配套的方案,工地上那些裸露的地表和边坡,尤其是在雨季,必须得用彩条布盖起来。但现场一看,桩号DBK0+287附近那堆土全是光的,啥都没盖;桩号OAK1+212那儿虽然盖了点,但根本就不符合标准。 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给中建四局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开出了罚单。这个处罚不是个例,正好说明了广东省最近在生态环保这块儿执法严了、管得紧了。作为这么大的国企子公司,本来该在施工上做个好榜样,结果却因为细节没管好栽了跟头。这也反映出有的公司还没搞清楚进度和环保哪个更重要。 从行业角度看,工期紧、任务重是常态,但环保的红线绝对不能踩。水土保持方案不光是个审批的文件,更是干活必须遵守的规矩。这次的事暴露了一个通病,就是大家在搞方案的时候往往是“重审批、轻落实”。监管部门得赶紧加强巡查,多利用遥感和无人机这些技术手段来盯梢。虽然这次罚的是个别的案子,但对企业的名声肯定有影响。现在大家都讲究绿色发展,央企更得带头守规矩。 这次罚钱既是纠正错误,也是给别人提个醒。以后国家对生态的管控只会越来越严。各单位要真把环保意识提上去,把内部管理机制建全了,别让水土保持措施只停留在纸面上。大家都得一块儿守住生态环境这条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