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低龄学生安全意识薄弱,风险识别与求助能力有待提升。 少年儿童自我保护能力相对不足,随着活动范围扩大、接触场景增多,上学放学、校园活动、同伴交往等环节,可能遭遇诱骗、欺凌或突发侵害。一些安全教育仍存在“讲得多、记得少”“道理懂、不会用”的情况,尤其是一年级等低龄学生,抽象说教难以转化为稳定的行为习惯,亟需更贴近其认知特点的教学方式。 原因——教育供给与儿童认知特点存在“错位”,协同机制仍需加强。 一上,安全与法治教育涵盖防拐、防欺凌、紧急避险、报警求助等内容,知识点分散且依赖具体情境;如果缺少可操作的“步骤化”训练,儿童真实场景中容易反应迟缓。另一上,家庭、学校、司法机关、群团组织未成年人保护中各有职责,但落实到课堂层面的资源供给、课程设计与持续跟进,仍需要更紧密的联动,形成可复制、可常态的工作链条。 影响——用“可体验”的方式让规则更易记、更能用,提升校园治理前端效能。 3月30日,第31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当天,科尔沁区明仁小学一年级教室里开展了一堂以“故事+互动+演练”为主线的法治安全课。共青团科尔沁区委员会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将“小明的一天”设计为上学、在校、放学三段常见生活场景。课堂不以单向灌输为主,而是通过角色扮演、口令记忆、情境处置,带领学生完成“识别风险—作出选择—寻求帮助”的训练闭环。 在“上学路上”环节,检察官设置“陌生人冒充家长接走孩子”的情景,邀请同学上台演绎,引导孩子形成“不轻信、不拿取、不跟走”的行为准则,并通过集体诵读强化记忆。训练直面拐骗常见话术,帮助儿童尽快建立“保持距离、核实身份、向老师或家长确认”的警觉意识。 在“在校期间”环节,课堂把高年级同学围堵、推搡、索要零食等可能出现的欺凌苗头,转化为可执行的处置步骤:冷静不硬碰、明确表达拒绝、及时告知老师和家长。检察官引导学生练习“停”的口令表达与求助路径,让“勇敢说出来”变成具体动作,而不止停留在口号。该环节强调规则意识与求助意识并重,推动校园欺凌预防从事后处置前移到事前识别与早期干预。 在“放学路上”环节,课堂设置模拟演练:面对“抢劫者”突然逼近,学生在引导下学习避险要点,如优先保护头面部、尽量减少对抗、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呼救并联络求助。活动还向学生发放印有报警电话、家长联系方式的防水贴纸,贴在书包等醒目位置,便于紧急情况下快速获取信息。这类“工具化”细节,把风险应对落实到具体动作与流程。 在互动巩固环节,课堂通过抢答复盘关键知识点,并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有关读本与纪念徽章,引导孩子把课堂内容带回家庭,形成家校共育的延伸。通过“从课堂到家庭”的传播,安全教育影响由个体扩展到家庭单元,有助于建立更稳定支持系统。 对策——把“联动”做成“常态”,用制度化与课程化提升覆盖面和实效。 科尔沁区相关上表示,此次活动是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一次实践。下一步将依托“法治副校长”等机制,推动检校协作常态化,并面向不同学段分层设计课程:低年级突出“识别危险+求助路径+简单口诀”,高年级强化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预防欺凌与性侵害、应急处置与证据意识等内容。同时,将持续丰富呈现方式,采用情景剧、动画短片、互动体验等更符合青少年接受习惯的形式,提高参与度与记忆度。 此外,完善“发现—报告—处置—回访”的闭环同样关键。针对校园欺凌苗头、校外可疑人员出没、学生心理与行为异常等情况,学校应建立更清晰的报告流程和联动处置机制,畅通与公安、司法、社区的协作渠道,推动从“单次宣传”转向“系统治理”。 前景——推动法治教育与安全治理更深融合,为儿童成长提供更稳固的支撑。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长期工作。实践表明,把法治理念转化为儿童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的行动规则,能明显提升教育的针对性与预防效果。随着普法资源下沉、课程体系完善以及家校社协同加强,法治教育将更自然融入日常教学与校园治理,形成更广泛的安全防护网络。面向未来,如何在全区乃至更大范围内形成可复制的课程模板、师资培训体系与评估机制,将成为提升未成年人保护质效的重要抓手。
守护孩子安全,是必须守住的底线。让法治故事走进课堂,把安全技能落实到动作,让求助路径清晰可用,才能在日常细节中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把每一次安全教育日的“集中提醒”转化为每天都能练、都能用的“安全习惯”,才能让孩子的成长之路更有序、更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