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捡”让基地赔了5万多块钱

最近四川遂宁的一个稻虾养殖基地可热闹了。有个叫“随便捡”的事儿,结果让基地赔了5万多块钱。话说今年5月中旬,遂宁的那个养殖基地突然就火了,不过不是因为他们的产品好,就是因为一句被误传的“随便捡”。几个自媒体博主在短视频平台发消息,说基地的龙虾没人管,随便捡。消息一传开,评论区就被地址和导航刷屏了。结果短短十来天,有两百多个人蜂拥而至,把几万吨的种虾捞光了,经济损失几十万元。基地的负责人只能拉闸限电、通宵守着池子,才慢慢把场面按下去。可池子里的虾还是补不齐了,负责人觉得不能就这么算了,必须让造谣和哄抢的人承担法律责任。 那么谁该为这场“狂欢”买单呢?首先是博主们。他们公开宣称龙虾随便捡,构成了对养殖户物权的直接侵犯。即使后来道歉也得赔钱。还有就是哄抢者。明明知道龙虾有主还集体下手捞虾,这就是侵权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谁捞得多就得多赔钱。平台也不能跑掉责任。如果算法推荐没有任何提示就推送这类视频,平台可能会被连带追责。网民也得长点心眼儿,看到免费、狂欢类信息先核实一下再动手。养殖户也得学会自救措施。比如在池边放个警示牌、开个监控什么的,万一发生哄抢赶紧报警留证据。 其实这事儿给咱们提了个醒:别让流量成为“漏网之虾”。立法方面也得跟进一下,把网络哄抢纳入公共秩序犯罪里,提高违法成本让大家都长记性。毕竟随便捡真的不能成为流量密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