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和耕地使用权是村里人的福利,只有村里人才能用

话说几年前,王某不是要在银川周边弄个田园小院过日子嘛,就跟贺兰县的史某搭上线了。他俩把地和果园都给盘了下来,当时是签了俩协议,一个是宅基地转让,一个是土地流转经营权。费用嘛,宅基地给了8万,果园花了10万,当时钱就给清了。本来挺好的事儿,可王某这几年忙着做生意,一直没顾上看这地。 结果到了2025年11月,他过去一看傻眼了,院子被拆了,果树也被砍了种上了农作物。合同目的彻底没法实现了。王某就去找史某说要退钱退地,结果史某不太配合,他没办法就把这事告到了贺兰县人民法院。 法院那边一听这事儿效率很高,立马把双方喊过来先商量商量。法官耐心地听了两人的诉求,给他们讲了法。说是宅基地和耕地本来就是村集体的财产,王某不是村里的人,根据法律规定,这个买卖本来就是无效的。 到了退钱这茬儿,史某也表示愿意退,可他说手头紧一时拿不出那么多。法官就帮忙调解,让双方互相理解一下。最后大家商量妥了,史某当庭把钱给退了。 这事虽然办完了,法官还没撒手不管。他又拿了点典型案例来给大家普及法律常识:宅基地和耕地使用权其实是村里人的福利,只有村里人才能用。法律虽然允许村里人之间转让使用权,但是坚决不让外人来占便宜。万一以后买卖被认定无效了,不光拿不到房本,连付出去的钱都有可能打水漂。所以买卖宅基地耕地这事儿必须得按规矩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