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以“婚恋”包装的财产侵害更具隐蔽性。
近年来,直播平台社交属性增强,一些不法分子将“情感关系”与“消费行为”捆绑,通过“恋爱承诺”“家庭认可”“共同生活”等叙事制造信任,再把打赏、刷礼物解释为“表诚意”“支持事业”,甚至包装成“未来彩礼抵扣”。
本案中,被告人以稳定恋爱关系为幌子,持续诱导被害人在直播间“上票”“刷礼物”,当对方提出线下见面、商谈婚事时却屡次推托,最终造成被害人积蓄受损、生活陷入困境,体现出网络交友诈骗由“简单索要”向“情感操控+场景化消费”演变的特点。
原因——虚构身份叠加情感操控,精准击中婚恋焦虑与信任盲区。
警方调查显示,被告人对外自我标榜为“年轻单身女性”与事实不符,刻意隐瞒婚史及子女情况,并通过安排子女在视频通话中以“姑父”等称呼营造“家庭已接纳、婚事可期”的假象。
这类手法利用了被害人以结婚为目的投入情感与资源的心理预期:一方面用“未来共同生活”等承诺锁定关系,另一方面以“数据不佳”“心情低落”施加情绪压力,要求以消费方式证明“真心”。
在平台场景中,“礼物—榜单—互动”机制又容易放大即时反馈,诱导持续投入,进一步弱化理性判断。
影响——个体经济与社会信任双重受损,司法治理与平台责任面临考验。
对被害人而言,“以婚恋为目的的投入”往往意味着倾尽积蓄甚至举债,一旦发现受骗,经济与心理均遭重创。
对社会层面,这类案件侵蚀网络社交的信任基础,增加公众对正常婚恋交往、直播消费的疑虑,也推动“打赏是否自愿”“恋爱赠与如何界定”等争议持续出现。
司法实践表明,关键不在于是否存在打赏行为本身,而在于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一旦形成完整的欺骗链条与结果,就应依法追究刑责并落实退赔。
对策——以证据链厘清“自愿”表象下的欺骗实质,强化追赃挽损与源头治理。
本案进入审查起诉后,被告人曾以“打赏出于自愿”“恋爱赠予”为由拒绝退赔,并试图以平台抽成作为退赔范围的理由。
检察机关在与被害人沟通中掌握其因受骗负债的现实困难,围绕非法占有目的、虚构身份与婚恋承诺等核心事实开展释法说理,明确诈骗造成的实际损失应由行为人依法承担,平台抽成不影响其退赔责任。
最终,在持续释法推动下,被告人及家属筹措资金,将剩余诈骗款项退赔到位。
该过程表明,办理此类案件既要依法惩处,更要把追赃挽损作为重要目标,及时修复被害人的生活秩序。
前景——从个案治理走向协同共治,提升识诈能力与平台风控水平。
针对网络交友与直播消费交织的新型风险,需要多方共同发力:其一,平台应完善实名与异常账户识别机制,对短期内高频诱导消费、以婚恋承诺绑定打赏的行为加强监测与处置,畅通投诉核查与证据留存通道;其二,相关部门可结合典型案例加强普法宣传,明确“婚恋承诺+索要财物”的高风险信号,提示公众在涉及大额转账、线下见面长期推托、身份信息反复变更等情形下及时止损、保留记录并报警;其三,司法机关可继续通过公开庭审、以案释法等方式,强化对“恋爱赠与”与“诈骗取财”的界限阐释,形成稳定预期,压缩不法分子钻空子的空间。
随着治理体系不断完善、证据规则与平台风控同步升级,网络空间的婚恋交往与消费互动有望回归更清朗、更可预期的秩序。
该案敲响了网络空间情感诈骗的警钟,既揭示出新型犯罪手法的隐蔽性,也彰显司法机关维护数字时代公平正义的决心。
在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需要构建"技术防控+法律规制+用户教育"的三维治理体系,才能真正筑牢网络安全防线。
正如办案检察官所言:"每一起诈骗案件的背后都是一个破碎的信任,司法不仅要惩治犯罪,更要修复被破坏的社会诚信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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