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出台的这个保险投诉处理规定,打算彻底整治过去那些乱糟糟的投诉情况。特别是那种恶意骗钱的行为,现在规定把罚高管和坐牢都写进去了。以前你找保险公司投诉,多半只能听到“正在处理”和“耐心等待”,这次规定可不给你们拖时间,简单的问题必须在15天内给说法,复杂点的纠纷也不能超过30天。投诉的入口也变得像外卖APP那样好找,官网、APP、营业厅这些地方都得有个显眼的地方让消费者能找到人。光是催着办事还不够,新规还把处理质量和高管们的“钱袋子”给捆在一块儿了。要是办不好投诉,绩效考核、奖金甚至升职都得受影响,监管评级直接跟着变。权重占到25%呢!评级低了,以后想开展业务就难多了。 以前保险公司还有个习惯,出了事就说这是外包代理公司干的。这回新规直接把这条路堵死了,主体责任永远在保险公司头上。还有个新变化就是给“投诉户”也戴上了紧箍咒。首次明确规定了伪造材料、虚构事实的恶意投诉会面临治安处罚甚至刑事责任。材料必须要真的。那些喊着“全额退保”的中介被直接定性为非法维权。 为了促进和解这个事情这次专门拿出一章来推广“枫桥经验”,说白了就是有问题先找保险公司聊聊调解一下解决掉。监管还要求建立投诉提级机制,如果基层拖拖拉拉办不了上级就要接手处理了。同时还要用电子存证这些技术手段让处理过程可以查得到。 为了防止问题不断发生还得定期做风险排查提前整改。现在监管的这一记重拳到底能不能打断那些畸形的利益链呢?这其实是为了让保险投诉回归它本来的使命:保护消费者权益而不是让维权变成一门生意。诚信的消费者能得到帮助,规范的机构也能少些消耗。只有这样行业的信任基础才不会被侵蚀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