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授权后,权利人到底有啥权利呢?简单说,权利人手里的专利就是一副护身甲,能给他们一堆好处。在这个保护期内,权利人主要有这几样核心权益:第一是独占实施权,这可是专利的命根子。权利人有权自己去实施这个专利,还能把那些没得到许可就乱来的人赶跑。具体来说,对于产品专利,他们能阻止别人为了赚钱去制造、用、推销、卖还有进口他们的专利产品;对于方法专利,他们能让别人别为了生产去用他们的方法,也别用、卖、进口按这方法弄出来的东西;至于外观设计专利,他们能禁止别人去制造、推销、卖还有进口带有这种设计的产品。第二是禁止权,就是说不管谁没经过允许去实施他们的专利,权利人都能拦下来。这其实是独占权的延伸,也是他们主动维权的法律底气。第三是许可权,权利人可以签合同把专利使用权给别人,定好时间和范围,然后收点许可费。这就是把权利“租”出去用了。第四是转让权,这就像卖房子一样,把整个专利权都给卖出去。要是真要卖,得签书面合同还得去专利局登记,办完手续这权利才算彻底转给别人。第五是标记权,就是可以在产品上或者说明书上标上专利号、类别这些信息。这既是告诉别人这是我的东西,也是在警告别人别乱来。第六是放弃权,权利人要是不想管了或者想不缴年费了,都可以通过书面声明把这个权主动扔掉。第七是质押权,因为专利是无形资产嘛,把它抵押给银行或者金融机构搞贷款也没问题。不过这几个权利也不是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的,有好几个规矩得遵守。第一是时间上有限制,发明专利只能管20年,实用新型管10年,外观设计管15年(都是从申请那天算起),过期就没这权利了。第二是地域限制,只能在授予这个专利的国家或地区管用。第三还有一些例外情况:比如东西卖出去了再转卖不算侵权;先用权人还能继续用;东西临时过境也没关系;专门用来做科学研究或者实验的行为也不会被当成侵权来管。而且权利人还有义务每年交年费呢。如果不给钱,权利就会在没到期限之前就终止了。 总之啊,专利一被批准下来,权利人手里就攥着一大堆排它性的权利了。他们可以自己用、也可以租给别人用、还能卖掉换成钱来实现商业价值。要是有人敢偷偷用他们的专利技术或者产品来赚钱,权利人完全有权依法把他给赶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