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景山街头发生了一起让人心疼又气愤的交通事故。当时一个穿着黑色皮衣、戴着红色帽子的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转弯时,不小心撞到了一名直行的女子,导致女子的腿部骨折。但这个男子根本没有立即采取任何措施,在接下来的8分钟里,他既没有报警也没有叫救护车,甚至选择闯红灯逃离了现场。这名女子叫庞女士,她赶紧拿出手机拍下了男子的车牌号码。后来,民警通过排查在附近的小巷中锁定了嫌疑人郝某。事发后,郝某回到住处大概9分钟后再次出门时已经完全换了一套行头,红色帽子和黑色皮衣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件中长款羽绒服。当被问到为什么不报警、不叫救护车或者留下联系方式时,郝某总是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他说:“我没报警,因为怕耽误我自己的事。”还有一次他甚至直言:“我看到她骑得太快了。”原来他所谓的“有事”,其实就是花时间换装、折返现场和拆卸车牌……总之就是没去救助伤者。最后,郝某还是被公安机关找到了确凿证据链锁定了他的肇事逃逸事实。经过24小时的努力侦查工作,这个案子终于告破了。经核实后发现,郝某驾驶的这辆电动自行车根本没有登记备案过,而且挂在上面的号牌也是从其他车辆上拆卸下来的。民警对他做出了罚款1220元以及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大家以后遇到交通事故千万要记得第一时间报警、保护现场并救治伤者。任何试图逃避、隐瞒或者推卸责任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只会让自己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