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更好规范和保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公安部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并经深入论证基础上,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自1月4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问题:现行法律与新形势新任务之间需要更好衔接。
现行人民警察法施行30年来,在保障依法履职、推动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基础性作用。
但进入新时代,国家安全和社会治理面临的风险挑战更趋多元复杂,警务工作场景不断延展,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规范执法、服务质效提出更高期待。
如何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完善保障机制、强化监督约束,成为完善人民警察制度的重要课题。
原因:使命任务变化与制度供给更新的需求叠加。
一方面,国际国内环境深刻变化,反恐防暴、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处置、网络空间治理等领域对依法用警、规范用权提出更高标准;另一方面,队伍建设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职业保障、教育训练、纪律惩戒与责任追究等制度需要更加体系化、可操作。
起草说明指出,现行法律已难以完全适应新时代要求,亟须全面修改完善,以更好回应现实治理需求和人民期盼。
影响:修订草案稿以系统化方式完善职责体系和运行规则。
据介绍,修订草案稿共103条,设置总则、职责和职权、组织管理、警务和职业保障、教育训练、执法监督、纪律和惩戒、附则等8章。
从制度安排看,草案稿增加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人民警察保障制度、中国人民警察节等原则性规定,体现以制度凝聚共识、以法治稳定预期的导向。
同时,草案稿结合队伍变化实际对人民警察范围作出调整:删去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增加司法行政机关的戒毒人民警察。
围绕不同警种职责衔接,草案稿在完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责职权的基础上,补充国家安全机关人民警察、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和戒毒人民警察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职责职权内容,有利于进一步明晰分工、促进协同、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在具体执法规则方面,草案稿对交通和现场管制、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采取刑事措施等既有规定作出优化,并增加服务人民、报警服务平台、警力调动使用、职权行使适度原则等内容。
业内人士认为,这些安排有助于在应急处置与权利保障之间建立更清晰的制度平衡,推动警务资源调配更科学、公共服务供给更便捷、权力行使更符合比例与必要原则。
对策:强化监督制约和责任体系,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草案稿进一步明确应承担纪律法律责任的行为,提出终身追究责任或者问责等规定,完善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等制度,并增加人民警察机关责任以及对未依法履行职责、超越法定职责范围行使职权相关人员的惩戒规定。
相关条款的完善,既强调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也通过制度化监督形成常态约束,促使执法权在法定权限、程序和监督框架内规范运行。
前景:以公开征求意见凝聚共识,提升立法质量与实施可行性。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体现依法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
通过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条款的针对性、可执行性和社会接受度,使法律既能有效支撑国家安全和社会治理需要,又能更好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推动形成权责明晰、保障有力、监督有效、运行规范的人民警察制度体系。
公众可通过公安部网站查阅征求意见稿,并于2026年2月2日前通过网站在线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这部承载时代使命的法律修订,既是规范警察权的制度笼子,更是守护平安中国的法治盾牌。
当"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宗旨通过条文具象化,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部法律的升级,更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在警务领域的生动实践。
其最终成效,既取决于立法技术的精进,更在于执法者与人民群众在法治轨道上的良性互动。